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945-3-10_B/2017-0225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摆榔乡
公开目录 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 2017-02-25
文号 浏览量 7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提升人居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市、县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创新管理手段,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未批先建、私自建盖、乱搭乱建等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控制和整治违法建设行为,我乡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制定方案、摸清底数、强力整治。

(一)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市、县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我乡“两违”整治工作及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我乡实际,印发了《关于成立摆榔乡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摆发〔201678号)、《关于成立摆榔乡提升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摆发〔201682号)、《关于印发<摆榔乡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摆发〔201679号)等文件。确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机构,确保对我乡“两违”整治工作及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20161212日,既在县委召开全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暨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大会之后,我乡及时召开了摆榔乡人居环境建设和“两违”治理工作部署会,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二级站所、村三委班子、大学生村官、驻村扶贫工作队员、40个村民小组长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暨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大会精神,并就我乡人居环境建设和“两违”治理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给全体参会人员印发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要点》和《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要点》等材料,并共同学习了“七改三清”的具体内容及“两违”治理的标准。明确了“拆”的范围、对象及时间节点。二是充分利用广播、微信、门户网站等媒体开展相关城市规划、建房政策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对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的成绩和典型事例,要专门开设“曝光台”进行曝光,要曝光那些违法乱纪的典型案例以及报道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事例。通过宣传引导,使群众认识违法违规建筑的危害性,使他们能自觉遵守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组织力量,严格责任落实

“两违”整治方面,122日,由分管领导带队,国土所、村规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联合行动对摆榔集镇及至各村公路沿线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进行了摸底排查。分别排查到集镇规划区内违法用地面积2815㎡,违章建筑面积1666㎡,涉及农户18户;交通主干道沿线违法用地面积1458㎡,违章建筑面积504㎡,涉及农户12户。201729日向集镇15户相关农户发放的责令拆除通知书,并要求于212日前自行拆除,截止2017220日,农户已自行拆除7户,拆除面积860平米。

提升人居环境方面,改房:20156月以来,我乡结合布朗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中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环境提升工程等项目,截至目前启动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完成主体房建设204幢、在建21;原址拆除重建主体房建设187户,竣工并符合验收62户,其中23户实现人畜分离。改路:王所寨、摆榔凹、汤家寨、小龙潭、大蒿五条村组道路正在施工,并已基本建成两条。结合村庄整治村内道路小龙潭、大平地正在施工,摆榔大寨子完成两条道路扩建摸底调查,并已召开群众会和完成部分房屋评估。改电:摆榔凹、大中村、尖山村已于2016年完成农网改造升级。改水: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完成前期规划及土地流转,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场地平整,供水厂建成后将保障大中村、尖山村等摆榔乡90%农户生活用水。改厕:建设标准为面积2平方米以上,蹲坑、水冲式,并配套化粪池,改变陋习,禁止污水随意排放。改圈:结合原址拆除重建,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人畜混居的脏乱差现象,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人畜分离。改灶:结合林业部门节能灶补助项目,引导群众使用新能源,以电代柴、以气代柴,目前共发放节能灶500套,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完成50清洁家园:摆榔乡集镇垃圾处理厂完成建设并已投入使用,全乡共购进垃圾车3辆、大、小垃圾箱68个,并已放置到集镇及各自然村,基本实现全覆盖。全乡垃圾清运工作由村镇开发公司负责管理,目前垃圾清运工作正有序开展。全乡环境卫生治理较以前得到明显改善。

二、年度工作计划

按照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会议精神及工作安排部署,我乡结合实际,制定出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如下:

(一)宣传动员及摸底排查阶段(2016 12 18 日)。由村规办牵头,文化站、国土所、水管站、摆榔社区等职能部门全力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入户,宣传到人,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房(地)。开展全面摸底清查,不留死角,做到“零盲区” ,严格按照《施甸县违法违规(章)建筑治理档案(暂行)》(详见附件 2)如实填写,并对排查出的情况登记造册,并于 2016 12 15 日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全面掌握全乡违法违建底数。

(二)自行拆除及整治阶段(2016 12 831 日)。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建筑,各执法工作组要逐户宣传,书面告知当事人 ,所出具的《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决定》要写明违法违规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拆除期限等内容。违法违规建筑由当事人在规定限期内自行拆除,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申请乡镇组织拆除。对未按时限自行拆除的违法违规建筑,由村规办及各执法部门按程序启动集中整治。对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要制定工作预案,依法按程序进行严肃查处和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对于违法违规建筑,在村规办或国土所依法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对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规建设行为,由村规办牵头,摆榔社区和国土所等执法部门配合,集中力量强行拆除;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违法用地行为,由国土所申请县法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 7 1 日以后)。通过集中整治,村规办和国土所要着力建立健全违法违建整治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规范建设管理,对出现的违法违建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一建就拆,长期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坚决杜绝违法违建行为大面积爆发和蔓延。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属地管理。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村规办、国土所要组织力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联合村(居)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对责任区域的违法违规建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

(二)坚持依法治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村规办、国土所及摆榔社区负责组织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国土、林业、水务、交通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在治理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充分体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分类处理。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按照违法违规建筑认定标准,规范违法违规建筑分类查处程序。所有违法违规建设活动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拆违工作公平、公正。对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社会影响恶劣、存在安全隐患和危害群众公共利益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对因历史原因产生的违法违规建筑,详细了解原因,研究制定具体的处置方案,妥善处理。既要杜绝不当得利,也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联动共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配合,促进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做到上下联动、横向配合 、齐抓共管、联防共治。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建立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形成县、乡、村、组四级联动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