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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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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8-0-/2022-1013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民宗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13
文号 浏览量 85
主题词 其他
关于下达2022 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2 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

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民族文化

保护传承项目计划的通知

 

万兴乡人民政府、县文化馆:

你们上报的万兴乡写寨村彝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和施甸县布朗族歌舞乐培训保护传承项目实施方案于2022 年4 月29 日通过县级评审,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 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保财农202239 号)文件要求,同意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资金)25 万元,其中:万兴乡写寨村彝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10 万元、施甸县布朗族歌舞乐培训保护传承项目15 万元。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工期

(一)万兴乡写寨村彝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

1.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0 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 万元(详见项目投资计划表)。

2.项目建设工期。2022 年4 月—2022 年12 月。

(二)施甸县布朗族歌舞乐培训保护传承项目

1.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5 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

展资金15 万元(详见项目投资计划表)。

2.项目建设工期。2022 年4 月—2022 年12 月。

二、加强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属于云南省十件惠民实事,请接文后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尽快按项目实施程序开展工作,保障项目效益的发挥。

三、加强管理,严格按项目计划实施

请认真按照《云南省民委关于〈国家民委关于支持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民宗发〔2021〕23 号) 、《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 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 号)和《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民宗联发2010498 号)的要求组织实施项目;按照《施甸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施乡振发20216 号)的要求做好项目资产移交和后续管理,涉及采购事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开展。同时,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更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实施、验收、档案及公示公告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按质、按量、按时如期完成。

四、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工程顺利实施

该项目资金通过“施甸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拨付,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 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 号)、《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施政办发〔2017〕109 号)、《云南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民宗联发〔2016〕2 号)和《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民宗联发2010498 号)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一经发现违纪行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发挥巨大效益。

五、其他相关要求

1.接文后,请尽快组织实施,务必于2022 年11 月底前竣工,并将项目实施竣工资料上报县民宗局文教宣传股,县级将于2022年12 月组织验收。

2.每月25 日前按时上报项目施工进度。邮箱:sdxcmb@163.com。

 

附件: 项目投资计划表和投资概算表

 

 

 

 


附件【附件:项目投资计划表和投资估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