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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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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4-6-/2019-1104022 发布机构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 发布日期 2019-09-30
文号 浏览量 3
主题词 教育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职责任务分解方案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职责任务分解方案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施政办发〔201886号)、《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教育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22号)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不错一户、不漏一人”,“不让一个孩子失学辍学”为工作目标,确保县域义务教育小学辍学控制在0.6%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无辍学。

二、任务分解

(一)加强失学辍学情况监测

加强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尤其是重点乡镇、重点学校、重点学段、重点群体、重点时段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的监测,及时掌握辍学动态,每月20日前在“云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月报监测系统”上报月报数据,按照《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加强学籍监管做好精准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2019〕―71)文件,完成控辍保学工作台帐,每月18日前形成台账数据核查管理情况工作报告,并向县教育体育局报告相关情况。

分管领导:王生敏

牵头科室:教育股

参与科室(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二)规范实施学籍管理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按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学籍变动手续,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情况清楚,相关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分管领导:王生敏

牵头科室:教育股

参与科室(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三)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严格按照《施甸县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施办发〔201854 号)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所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分管领导:王生敏

牵头科室:教育股

参与科室(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四)科学规划学校布局

根据“十三五”规划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初中集中到乡镇,小学集中到行政村的指导思想和分学区就近就便入学的原则,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易地搬迁扶贫安置点、学龄人口居住分布、交通条件等相适应。加快县城周边学校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学校建设。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坚持先建后撤,坚决杜绝因撤并学校导致学生失学辍学。协调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政策,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满足入学需求。

分管领导:何红梅

牵头科室:校建办

参与科室(单位):教育科,各乡镇中心学校

(五)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

贯彻执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施甸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利用节假日广泛开展校园文体活动、团队日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课后服务活动,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增强校园文化对学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和谐校园。落实《施甸县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辅导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家校联系,利用家校微信群等联系平台,构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形成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支持性、预防性为主的心理健康教育格局,尤其是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咨询服务。引导中小学加强对学习困难、有辍学倾向、辍学返校等学生的心理疏导及帮扶辅导,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克服厌学情绪,消除其辍学念头。

分管领导:王生敏

牵头科室:教育股

参与科室(单位):人事股、教师发展中心、体育股、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六)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与施甸县人民政府签订的《保山市足球场地建设责任书》要求,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完成分年度目标任务。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群体活动与运动竞赛相协调、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加强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和保障措施建设,健全管理机构,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保证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时间,让学生确立体育规则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忠诚担当品格,营造全社会珍视学生健康、重视学校体育的浓厚氛围。

分管领导:王生敏

牵头科室:体育科

参与科室(单位):教育科、校建办、各乡镇中心学校

(七)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根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要求,切实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重点加强宿舍、食堂建设,按照学校设计规范要求,改善通风、采光、淋浴、就餐、饮水等条件,满足师生生活需求。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和体育设施建设,提高校园绿化率,形成优美和谐、特色鲜明的校园环境,充分发挥环境育人作用。加快特色与质量并重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合理设置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着力抓好各类教育装备、教学仪器的配备工作,切实满足中小学教学需求,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装备和仪器的使用效益。

分管领导:何红梅

牵头科室:校建办

参与科室(单位):电教站、各乡镇中心学校

(八)提高农村学校办学质量

一是通过依托中小学片区教研基地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从而达到质量控辍。为实现校际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合作、以小带大、以强带弱、强强联合的良好局面,为优秀教师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骨干作用,让教师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达到大面积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的目的,施甸县先后分别建立中小学南片、中片、北片教研基地,各个教研片区已开展多批次教研活动。通过片区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执教水平和农村学校教学质量,从而达到质量控辍的目的。二是通过加强教研机构建设来促进农村学校办学质量的提高从而达到质量控辍。根据全县实际,建立了县、乡(镇)、校三级教研机构,从三个层面来落实督促教研工作,同时鼓励各校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来服务课堂、优化课堂,推进先进的教学模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以优质的教学质量来吸引学生、留住学生,从而达到控辍保学的目的。三是通过制定并下发《施甸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方案》,从常规入手,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注重过程管理,向常规要质量,从而达到质量控辍的目的。

分管领导:李艳菲

责任科室: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

参与科室(单位):教师发展中心(教研部)、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九)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施甸县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方案》《施甸县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重点从课程、作业、考试、辅导等学校管理常规入手,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消除大班额。

分管领导:王生敏

责任科室:教育股

参与科室(单位):体育股、教师发展中心(教研部)、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十)改革完善评价方式

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丰富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围绕学生品德修养、学习进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探索科学多元的学生综合评价机制。发挥评价的导向和激励功能,引导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改进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

分管领导:王生敏

责任科室:教育股

参与科室(单位):体育股、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十一)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教育群体。生均公用经费按省定基准定额足额拨付学校。严格落实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确保村小学和教学点正常运转经费需求。加强学校财务检查,规范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分管领导:何红梅

责任科室:计财股

参与科室(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十二)精准落实资助政策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和异地就学补助政策,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没有一名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建立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要。建立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制度,为家庭困难和处于困境中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社会救助。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孤儿、适龄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和困难。完善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及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继续实施高校定向招生、免费医学和公费师范等招生计划,畅通升学通道,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信心。鼓励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将善款用于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分管领导:何红梅

责任科室:计财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参与科室(单位):招生办、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十三)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推进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逐步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升乡村学校和教学点的岗位吸引力,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进一步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统筹调配教师资源,实施走教支教计划,切实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加快教师本土培养,继续申报教师定向培养;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培养力度,“国培”、“省培”计划优先支持乡村教师培训;加大乡村教师全员培训力度,每年培训不少于72学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实现依法控辍和以德控辍的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

分管领导:杨永富

责任股室:人事股

参与股室(单位):教师发展中心(师训部)、校建办、教育股,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十四)促进普职教育融合

结合县域教育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职业中学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方式,积极促进普职教育融合,支持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学开放,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学生辍学。

分管领导:王生敏

责任科室:教育股(职成教)

参与科室(单位):人事科、教师发展中心、县职中    

(十五)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认真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引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突出抓好校舍、疾病防疫、食品、交通、汛期、防溺水、消防、校园及周边安全的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深化学校食堂“六T”管理模式,推动学校智能化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注重过程痕迹和细节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和综合保险全覆盖。

分管领导:王生敏    

责任股室:教育股(安全)

参与股室(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十六)强化督导考核

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考核体系,在每学期开学后,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组织领导、控辍保学及工作措施进行检查并形成督查报告。把学生入学和控辍保学作为脱贫攻坚、教育扶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学校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学生入学和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责任督学每学期对挂牌督导学校进行检查并形成情况报告。

分管领导:何红梅

责任科室:督导室

参与科室(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巩固义务教育成果,严格控制学生辍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是教育发展的重点工作,是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全体干部和教职员工的重要职责,是扶贫考核重要内容。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照对无正当理由未到校上课超过7天的学生,确定为“疑似辍学”,一个月内将学生劝返回校后,确定为“返校复学”,一个月以上未到校确定为“辍学”的具体要求狠抓落实。要站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角度,进一步强化抓好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措施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二)明确责任,认真抓落实。各责任股室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各项任务,强化对各领域控辍办学工作的科学统筹和指导,协调组织各参与股室和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认真落实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参与股室要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三)强化措施,力求出成效。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和承担的控辍保学任务,摸清现状,找准问题,明确目标,制定刚性细化、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对各自承担的任务进行科学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每项控辍保学任务基本情况、工作措施一目了然,一件件抓落实,并做到实时更新;要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确保控辍保学上下联动、口径一致、有机衔接。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将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或开展实地调研,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1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