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11_B/2018-0327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 | 发布日期 | 2018-03-27 |
文号 | 浏览量 | 153 |
为确保2018年施甸县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验收,电教站积极作为,对照《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手册》、《云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和市级标准要求,结合施甸教育实际,制定下发了《施甸县义务教育均衡验收A5-A8标准要求》,规范施甸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功能室建设管理装备标准要求。标准要求助要从功能室设置、功能室内部环境要求、面积标准、器材配备标准、管理人员配备、痕迹档案规范六个方面规范要求。具体标准要求为:
一、功能室、产地和器材
(一)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要求
A5:功能室间数与面积要求
1.小学:
功能室面积和数量:(1)平行班数小于3个,需建有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准备室各1间;平行班数为3-6个,需建有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准备室各2间,视为达标。以此类推,每增加3个平行班,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准备室各增加1间。(2)平均班额人数每人平均占有实验室面积≥1.8㎡;仪器保管室使用面积≥23㎡;准备室使用面积≥18㎡,视为达标。(3)按标准每校应有科学园、小气象站各1个,科学园、小气象站大小符合学校规模且建设符合标准要求为达标。(4)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准备室建设“间数”、使用“面积”都达标的学校为整体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人员和器材配备:(1)小学平行班数小于4个,需配有实验仪器1套(或在班额人数较少的情况下配有基本满足教学需求的“部分”实验仪器);平行班数为5-8个,需配有实验仪器2套,视为达标;以此类推,每增加4个平行班,实验仪器增加1套。(2)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准备室桌凳柜同仪器作相应成套配置的为“配套设备”达标,否则为不达标。(3)实验室专兼职管理人员总数为:2个平行班1人、4个平行班2人、6个平行班3人,视为达标。以此类推,每增加2个平行班,专兼职管理人员总数增加1人;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周上课小于8个课时的为专职管理人员,每周上课课时≥8个课时的为兼职管理员。(4)仪器、设备、人员配备都达标的学校为整体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5)实验仪器“成套配备”专指一类配备(满足教学需要教师演示仪器及学生2人1组仪器)或二类配备(满足教学需要教师演示仪器及学生4人1组仪器)。
2.中学:
功能室面积和数量:(1)中学平行班数≤4个,每个学科需建有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准备室各1间;平行班数为5-8个,每个学科需建有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准备室各2间,视为达标。以此类推,每增加4个平行班,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准备室各增加1间。(2)平均班额人数每人平均占有实验室面积≥1.8㎡;仪器保管室每间平均使用面积≥43㎡(高中54㎡);准备室使用面积≥18㎡,视为达标。(3)按高标准学校应有同实验室“间数”、“面积”相同的探究实验室,若学校条件较好,可以参照实验室“间数”、“面积”评定标准界定达标或不达标。(4)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准备室建设“间数”、使用“面积”都达标的学校为整体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人员和器材配备:(1)中学平行班数小于4个,需配有实验仪器1套(或在班额人数较少的情况下配有基本满足教学需求的“部分”实验仪器);平行班数为5-8个,需配有实验仪器2套,视为达标。以此类推,每增加4个平行班,实验仪器增加1套。(2)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准备室桌凳柜同仪器作相应成套配置的为“配套设备”达标,否则为不达标。(3)实验室专兼职管理人员总数为:6个及其以下的平行班1人(专职)、7-8个平行班2人(专职1人)9-12个平行班3人(专职1人),视为达标;以此类推,每增加4个平行班,专兼职管理人员总数增加1人;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周上课小于等于4个课时的为专职管理人员,每周上课课时大于4个课时的为兼职管理员。(4)仪器、配套设备、人员配备都达标的学校为整体基本达标,否则为不标。(5)表中实验仪器“成套配备”专指一类配备(满足教学需要教师演示仪器及学生2人1组仪器)或二类配备(满足教学需要教师演示仪器及学生4人1组仪器)。
A6:音体美器材指标要求
1.小学音体美场地、功能室面积和数量
音乐、美术功能室面积和数量:(1)小学班额数≤24个(初、高中≤18个),需建有音乐或美术教室1间(高中2间)、音乐器材或器材室1间、舞蹈室1间、舞蹈器材室1间;班额数为25-36个,需建有音乐或美术教室2间(初中2间,高中3间)、音乐或美术器材室各2间、舞蹈室、舞蹈器材室各2间,视为达标。以此类推,每增加12个班(初中、高中18个),音乐或美术教室、音乐或美术器材室、舞蹈室、舞蹈器材室增加1间。(2)音乐或美术教室、舞蹈室使用面积≥96㎡(二类学校63㎡);音乐或美术教室、舞蹈器材室面积≥20㎡(二类学校18㎡),视为达标;(3)音乐或美术教室、音乐或美术器材室“间数”、使用“面积”都达标的学校为整体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体育场地和保管室:(1)班额数≤48个,学生生均活动场地面积:小学≥8㎡(初高中9.5㎡);小学、初中有200米(高中300米)4跑道田径场1块;篮球场、排球场各2块;小足球场2块(初高中足球场1块);能放4张乒乓球台(初中8张、高中能放12张)室内外乒乓球区各1块;200㎡器械体操、游戏区1块;有一间器材室面积≥33㎡;则相关内容视为达标。班额数48-72个,学生生均活动场地面积:小学≥7㎡(初高中8.5㎡);小学、初中有300米(高中400米)4跑道田径场1块;篮球场、排球场各4块;小足球场3块(初高中足球场1块),小学、初中能放12张乒乓球台(高中能放16张)室内外乒乓球区各1块;小学有300㎡(初中200㎡、高中不限)器械体操、游戏区1块,有2间器材室面积≥33㎡,则相关内容视为达标。以此类推,每增加24个班,学生生均活动场地面积减少1㎡,篮球场、排球场各增加1块,器材室增加1间。(2)学生生均活动场地面积、篮球场、排球场数量、室外乒乓球区、器械体操游戏区、器材室都达标的学校为整体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2.音体美人员和器材配备:(1)小学班额数小于24个(初、高中18个),需配有美术器材1套(或在班额人数较少的情况下配有基本满足教学需求的“部分”音乐器材);班额数位25-36个,需配有美术器材2套,视为达标。以此类推,每增加12个班(初高中18个),美术器材增加1套。(2)音乐室、器材保管室、舞蹈室桌凳柜等设备设施同器材作相应成套配置的为“配套设备”达标,否则为不达标。(3)音乐器材专兼职管理人员总数为:24个及其以下教学班1人、25-36个教学班2人,37-48个教学班3人,视为达标。以此类推,每增加12个教学班(高初中18个),专兼职管理人员总数增加1人;音乐器材管理人员每周上课≤8个课时(初高中4个课时)的为专职管理人员,每周上课课时大于8个课时(初高中4个课时)的为兼职管理员。(4)器材、配套设备、人员配备都达标的学校为整体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A7:在达到百名学生的小学拥有5台计算机(中学10台)时,按最大班额人数核定,须1位学生对应1台计算机配备计算机教室,视为达标,具备计算机教室面积按实际计算机数量确定(可参照实验室面积执行)。须设置计算机室管理人员,按课程情况合理配设专业教师。否则视为不达标。
A8:图书指标要求
1.功能室面积和数量:(1)班额数:小学≤12个(初中18个,高中24个),建有图书馆1栋或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藏书室、电子阅览室各1间,则相关内容视为达标。以此类推,每增加12个班(高中18个),学生阅览室、藏书室、电子阅览室必须保证各有1间且面积有相应的增加。(2)班额数:小学≤12个(初中18个,高中24个),图书馆使用面积:小学≥50㎡(初中400㎡,高中420㎡);教师阅览室:小学平均4名教师有1个座位(初高中平均3名教师有1个座位);学生阅览室平均20名学生有1个座位;藏书室:小学每平方米藏书600册(初高中400册);电子阅览室:小学平均40名学生(初高中平均25名学生有1个座位)有1个座位;班额数每增加1个班,图书馆使用面积增加17.5㎡,藏书室、师生阅览室、电子阅览室使用面积相应增加,确保每平方米藏书册数、师生平均拥有的阅览室座位数不变,达到要求的各室视为达标。(3)藏书室、学生阅览室“间数”、“面积”都达标的学校为整体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2.管理人员和图书配备:(1)小学生均图书≥20册、初中生均图书≥30册,高中生均图书≥45册,视为达标; (2)电子阅览室每一个座位平均学生数:小学≤40人(初高中25人),视为达标。(3)藏书室、阅览室所需桌凳柜架等设备设施同图书管理使用作相应成套配置的为“配套设备”达标,否则为不达标。(4)图书室专兼职管理人员总数为:24个及其以下教学班1人、25-36个教学班2人,37-48个教学班3人,视为达标。以此类推,每增加12个教学班(高初中18个),专兼职管理人员总数增加1人;图书管理人员每周上课小于等于8个课时(初高中4个课时)的为专职管理人员,每周上课课时大于8个课时(初高中4个课时)的为兼职管理员。(5)图书、配套设备、人员配备都达标的学校为整体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二)完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要求:
1.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功能教室和仪器设备、图书、人员配备参照初中配备标准填报。
2.完中的功能教室和仪器设备、图书、人员配备参照高中配备标准填报。
二、功能室文化
A 5、A6、A7、A8四项指标涉及的功能室内部,正前方天头适当位置须有相应功能室鼓励性标语,功能室进门边须站贴课程表(室内),两侧墙壁上悬挂对应科目的名人画像、名言和功能室制度,探究室背面墙壁粘贴年度开设课情况,在适当位置须摆放或悬挂相关使用记录和痕迹档案;功能室外部:门上要张贴功能室人员信息、责任领导信息和开放时间,门上方须有功能室标识牌;室内设备、仪器、柜体、桌椅摆放整齐,便于通行和使用,仪器设备保管室内柜体摆放须考虑科学、整齐、美观、安全、便于通行等因数,在摆放具体药品仪器时注意科学分类,有毒、强酸碱药品须摆放到专用柜体内,按照专用、通用给予摆放,仪器柜标签须粘贴三级或以上级别标签,体育器材安装到制定位置。
三、痕迹档案
(一)痕迹资料时段为:2014年9月—验收,在此时段期间建配的设备仪器,从实际装配日开始完善痕迹资料至验收。
(二)痕迹资料为:总账表、明细表、使用记录表、借用归还等记表、报损报废申请单、实验通知单、图片资料、相关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教学计划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