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11_B/2018-0322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 | 发布日期 | 2018-03-22 |
文号 | 浏览量 | 5 |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校园:
2018年3月2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做好2018年学校安全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春夏季节,气候炎热、雨水较多,校园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充分认识加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把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认真分析、查找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隐患整改、师生教育”五个到位,全面强化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学校安全防范水平,自觉担负起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
二、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学校要针对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一是通过主题班会、团队会、黑板报、宣传栏、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提示、国旗下讲话、手机短信、微信群、校讯通、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伤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和防自然灾害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安全素养。二是要结合3月份的“中小学安全教育日”,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把日常安全教育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实现安全教育常态化。三是要主动邀请公安、消防、卫生、国土、地震等部门入校开展专项教育活动,或通过家长开放日、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让家长参与学校安全教育,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安全教育的前瞻性和时效性。
三、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再次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危化品、教学设施设备、校舍围墙、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检查必须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切实做到不漏过每一栋校舍、每一种设施、每一个部位和每一个环节。检查情况必须做好记录,建好隐患台帐,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隐患排查、报告、整改制度,对所有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四、要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当前学校安全的重点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压实校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真正克服侥幸麻痹心理,认真分析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加强防溺水、预防校园欺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学校建筑施工、预防自然灾害等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
(一)要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一是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教育,宣传防溺水知识和技能,重点要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二是要通过电话、短信、家访、《至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的监管,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三是要继续做好《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防溺水承诺书》的发放、签字、回执回收保管工作,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回执。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对辖区涉水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设立安全警示标牌、隔离带、防护栏, 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少出事、不出大事。
(二)要抓好预防校园欺凌暴力伤害工作。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学生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三)要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学生讲解安全乘坐车辆和事故应急知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拒乘非法违规车辆的习惯,教育学生不违规驾驶各种车辆;要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警示牌、减速带、隔离带、防护栏等交通设施,学生上下学期间要安排人员在校门口进行交通疏导;要对接送学生车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要密切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校园门口和集中接送学生行驶道路的巡逻管控,取缔非法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及时制止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重点路段安全管理及排查巡查,特别是公路沿线学校,全力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保障工作,减少师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严把食堂采购关、验收关、贮存关、加工关、消毒关、食堂从业人员操作关;要严把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关,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分发等关键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坚决杜绝野生菌、四季豆、新鲜黄花菜、“三无”食品进入学校食堂;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完善食品留样、索证索票等和餐具消毒等制度;严把食品安全监管关,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明,上岗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坚决禁止与炊事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食堂的厨房和仓房;要加强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办理许可证,持证率必须达到100%;要按照学生食堂“六T”实务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食堂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要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工作。夏季是暴雨、山洪、雷电等自然灾害多发季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克服侥幸心理,加强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工作。要定期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室、墙报栏、大门、体育设施、厕所、围墙等进行排查,对汛期到来后极易造成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软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排查鉴定,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可能出现泥石流、内涝、洪水、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的学校,要加强监测、巡查和预警工作,尤其是依山而建的校舍要特别注意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的防御工作。要对于地处山区水库附近、沿河道和有不良地基的学校,应协调相关部门,做出科学论证,预防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
(六)要加强学校安保和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学校安保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害部位、重点场所、关键设施的安全防范和保卫,严格门卫管理制度,杜绝闲杂人员随意出入校园,加强校园巡逻力度,密切注意学校周围的可疑人员,如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严防不法分子破坏和作案,确保校园安全。二是加强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工作。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对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暂不能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学校要及时改善宿舍条件。学校男女生宿舍应独立分区安排,不得混层居住,女生宿舍原则上应聘用女性管理人员,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严禁男教师将女生单独带到宿舍和僻静地方。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
(七)要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定期对学生之间的矛盾、师生之间的矛盾、教师之间的矛盾、家校之间的矛盾、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各种矛盾进行深入摸查,做到早分析、早预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全面细致的了解学生的心理与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面对挫折,恰当解决同学之间矛盾纠纷,特别要关注离异家庭、留守家庭、经常违纪和性格偏执、孤僻、内向的特殊群体学生,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将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八)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在1小时内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向教育局报告事故概况,24小时内上报书面详细情况,杜绝出现推诿扯皮、政令不通,迟报、瞒报等误时误事行为发生;在重要敏感日、重大节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学校发生学生伤亡或重大事故,需在半小时内用电话或短信向教育局报告情况,2小时内书面报告。学校校长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保证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够保持联络畅通,及时妥善处置。
施甸县教育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