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2-011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教育督导 | 发布日期 | 2022-01-10 |
文号 | 浏览量 | 30 |
施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
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围绕《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施甸县委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施甸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切实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为加快推进施甸教育现代化做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落实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促使教育督导“长牙齿”。
工作措施:按照《云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和《保山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我县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措施,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机制和结果运用为突破口,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及乡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意见要求。
二、完善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制度
目标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工作措施:继续开展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督促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不断加大投入,持续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三、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目标任务: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强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力度。注重学校内涵发展,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让更多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切实推进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机制,充分利用云南教育云平台中的云南省优质均衡监测系统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数据进行分析,找出存在差距,逐步补齐短板,努力实现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四、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
目标任务: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促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提升保教质量。
工作措施: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制定施甸县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及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五、大力开展各级各类教育评估工作
目标任务: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为目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工作措施:
(一)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2022年全面完成全县本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相关幼儿园于4月底以前完成自评及整改工作,6月底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全县幼儿园办园行为情况进行督评,10月份迎接市级复评。
(二)继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2022年规划评估乡镇为太平镇、仁和镇、何元乡、万兴乡,各有关乡镇中心学校要充分组织好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对照评估标准做好自评工作,于4月底前以中心学校为单位上报评估请示和申报材料,6月底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复评工作,同时根据复评情况推荐申报2-3所市级、1-2所省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
(三)各完全中学、中心学校要认真研究分析本校、本辖区内幼儿园办学(园)发展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晋级升等工作。计划晋升一级三等以上的学校(幼儿园)于1月中旬上报自评报告和评估请示,其他计划晋级升等的学校(幼儿园)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并上报自评报告和评估请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5月初对申报一级三等及以上普通高完中和幼儿园的学校进行复查,11月对申报二级一等及以下普通高完中和幼儿园的学校进行评估认定。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已认定的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幼儿园)及各等级普通高完中(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随机开展抽查、复核。
六、认真做好教育热点难点专项督导工作
目标任务:推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工作措施: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县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做好各项教育热点难点专项督导工作。包括重大事项督办、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双减”工作、校园安全、大班额、校园欺凌治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
七、进一步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目标任务:让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成为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改进管理方式的有效途径,成为加强学校监管、指导学校发展的重要举措,成为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力手段,发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权威性,提高责任督学的履职能力。
工作措施: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责任督学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水平。
八、开展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目标任务:充分运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全面掌握我县义务教育质量状况和影响因素,发挥质量监测的诊断、激励和导向作用,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教育政策、改进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工作措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保山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保办发〔2019〕28号)要求,从2020年开始,五县(市、区)均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2022年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2022年监测科目为语文、艺术(音乐、美术)和英语,组织参加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全省实施说明会,按节点报送数据和信息,开展好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