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3072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教师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文号 | 浏览量 | 96 |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局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2023〕192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县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及条件
我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民办学校,符合《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和《保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评审数额要求
2023年职称评审,实行岗位管理的学校和单位(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县直学校)须严格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开展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的申报评审。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
三、材料上报
(一)上报材料时间
8月15日至8月18日。请各校于8月10日前将申报人数报教体局人事股,视申报人数具体安排审核学校职称材料顺序。
(二)上报材料要求
各校交评审材料时一并报送《附件1: 2023年度评审名册》,名册内容要与个人《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致。各种评审材料务必按要求提交齐全,提交教育体育局及人社局审核时同时提供原件,原件顺序与复印件顺序要一致。材料上交后,不再接收补交材料,提交申报评审材料不齐全或不按要求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装订的不予受理。
(三)评审对象提交的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
2.《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师德鉴定表》各1份。
3.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履职期间《聘书》或《聘用合同》、近5年以来参加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合格证、本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获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按评审条件中有关论文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教育教学研究报告、教学案例分析或参与完成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的材料(论文等不作要求的除外)。提交公开发表文章的,需提交期刊合法性和真实性查询截图(查询方法见附件5)。
5.近两年开展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学习心得体会和总结1份。
6.保山市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支教)鉴定表或证明材料。
7.其它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业绩的材料。
8.个人承诺书、单位承诺书。
评审对象提交的材料2-8需装订成册。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认真落实到每位教师,不能有遗漏,确保零失误。
(二)严格执行考核推荐,各学校按制定的《教师晋升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考核推荐过程接受乡(镇)纪委监督。
县直学校成立以县直校(园)长为组长的职称晋升考核领导小组;各乡(镇)中小学分别成立职称晋升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职称推荐工作。各校要选择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骨干教师、一线教师成立考核推荐专家组(原则上不少于7人),按照《教师晋升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实施细则》对申报人的自然条件、师德修养、教学水平、教学业绩等工作等进行量化考核,确定出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上报申报材料。
(三)凡涉及履职考核情况、任课、课时量统计和教学成绩,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情况,必须由学校教务处和人事部门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盖章,校园长签字认可。
(四)职称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附件1《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填写,填写前,各学校须作严格指导。《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要求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须排版在封底。一级教师、高级教师申报材料要求审核通过后按《职称推荐评审材料装订目录》装订成书本样式。
职称申报评审咨询联系电话:施甸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5-8126705
附件:1.2023年度资格、评审名册(样表)
2.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
3.师德鉴定表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新版)
5.公开发表文章审核要求及查询办法
6.保山市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支教)鉴定表
7.个人承诺书
8.单位承诺书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