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0-1111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教师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
文号 | 浏览量 | 72 |
施甸县2020年度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资格审核情况报告
根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保教体发〔2020〕98号)文件要求,我县认真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资格审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原则,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价,使我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走向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轨道,以调动我县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教师以人为本、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二、审核依据
依据《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保教体发〔2020〕98号)文件要求及我省现行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
三、推荐审核程序
1.严格执行考核推荐,各学校按制定的《教师晋升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考核推荐过程接受乡(镇)纪委监督。
县直学校成立以县直校(园)长为组长的职称晋升考核领导小组;各乡(镇)中小学分别成立职称晋升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职称推荐工作。各校要选择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骨干教师、一线教师成立考核推荐专家组(原则上不少于7人),按照《教师晋升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实施细则》对申报人的自然条件、师德修养、教学水平、教学业绩等工作等进行量化考核,确定出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举报,公示结束后按时报教育体育局申报材料。
2.教育体育局在施甸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抽调施甸县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集中审核。参与审核的评委有:李虞昌、盛军、丁剑、蒋雪;工作人员有:赵俏梅、李晓娟、张贵华、杨祺鲅、杨在齐。
3.审核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9月3日,地点: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小会议室。
4.教育体育局审核结束后,报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四、审核结果
2019年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共123人,通过审核符合晋升一级教师职称条件110人,审核不通过13人:何元中学金丽、杨星艳,何元乡中心学校何兴伟、张佳斌、张运苏、杨志海、杨继先,酒房乡中心学校李国梅、戴翠花,甸阳镇中心学校袁继良,由旺镇中心学校罗益,姚关镇中心学校李江艳,摆榔乡中心学校李应波。
通过审核,将拟同意提交保山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110名教师在施甸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4日至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