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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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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6-1-10_C/2018-0314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姚关镇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18-03-06
文号 浏览量 6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实现污染防治、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等目标存在的短板及对策

一是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没有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污染防治、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形成党委政府着急,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依赖心理较强的尴尬局面,群众主动参与的内生动力没有充分激发出来。施甸县姚关镇河尾村少部分贫困家庭,媳妇常年外出务工未归,丈夫丧失生活信心,出现“蹲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现象。

二是少数干部深化改革的进取意识不明显。虽然步入新时代,但思想解放程度不够,“甩开膀子,迈开步子”的干劲不突出,“敢担当、勇创新、重落实、善作为”的精神和能力与跨越发展的需要还有差距。少数基层干部思想固化,习惯于老思维、老办法,把污染防治、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分别视为“几张皮”,没有用融合的思维统筹推进。

三是村规民约运用不明显。污染防治、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等工作既是党委政府的事,也是村民的事,二者的交汇点在于利用村规民约的约束力可以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可以推进农村生活环境、生产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但在实际工作中,要么没有制定村规民约,要么制定出来后形同虚设。施甸县姚关镇12个村(社区)之前制定的村规民约没有发挥应有之义,少数群众随意丢垃圾、排污水,亟需制定新的村规民约加以约束。

对此,基层建议:一是坚持扶智和扶志并举,帮助群众摆脱“等、靠、要”的惰性思想,树立“造血”脱贫的意识和信心。二是强化教育引导,帮助基层干部牢固树立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决心。三是制定完善村规民约,依靠特有的乡村治理基础实现基层“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