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11_B/2016-0701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6-02-26 |
文号 | 浏览量 | 9 |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财政全供养在职 102 人,退休人员15 人;财政半供养人员 6人;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708.7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77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8.7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 549.94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35.05万元
其中:公务费 1.54万元、交通费 1.20万元、邮电费 0.9万元、福利费 0.26万元、培训费 8.15万元、职教工会费 10.87万元;电费 1.34元,水费 0.60元,差旅费 10.19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 151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每年12016元,邮电费核定电话每部每年1500元,培训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1.5%,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每年26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23.78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 74.69万元、县级助学金 42.75万元,遗属补助 2.31万元、独子费 0.17万元、校园保安 3.86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半供养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低工资标准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