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11_B/2016-0701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6-02-26 |
文号 | 浏览量 | 11 |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财政全供养在职54人,退休人员13人,财政半供养人员0人;在编实有车辆 0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8.7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正常支出 338.7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65.47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每人每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61万元
其中:公务费0.92万元、交通费0万元、邮电费0.15万元、福利费0.14万元、培训费3.94万元、职教工会费5.25万元、电费0.8万元、水费0.36万元、差旅费6.07万元、慰问费0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169.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每年12016元,邮电费核定电话每部每年1500元,培训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1.5%,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每年26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7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55.59万元、独子费0.11万元、半供养(遗属)人员0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半供养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低工资标准核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经费0万元
项目简介
2、项目经费0万元
项目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