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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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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4-6-/2022-0719004 发布机构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19
文号 浏览量 4
主题词 教育
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预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2021年我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教育为主:

1)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普通教育,提高素质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教育制度。

3)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进行专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

4)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县财政下达的资金文件要求,首先要确定该项资金考核项目内容,其次,设定各个考核项目的衡量指标(部门绩效指标),并就相关绩效指标制定对应的标准,每个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绩效指标自评。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总收入26,703,420.31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6,694,904.19元(占总收入的99.96%);其他收入8,516.12元(0.04%)。

2021年总支出28,256,470.19元,其中:基本支出25,696,470.19元(占总支出的90.94%),项目支出2,560,000.00元(占总支出的9.05%)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21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7,290,223.00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7,290,223.00元,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7,290,223.00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7,290,223.00元。

施甸县何元中心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一、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我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总收入26,703,420.31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6,694,904.19元(占总收入的99.96%);8,516.12元(0.04%)

2021年总支出28,256,470.19元,其中:基本支出25,696,470.19元(占总支出的90.94%),项目支出2,560,000.00元(占总支出的9.05%)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1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7,290,223.00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7,290,223.00元,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7,290,223.00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7,290,223.00元。

2021年收入决算数26,703,420.31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6,694,904.19元,支出决算数28,256,470.19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5,622,584.19元。

2021年收入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53,049.88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没有包含项目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966,247.19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没有包含项目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

施甸县何元乡中心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总支出28,256,470.19元,其中:基本支出25,696,470.19元(占总支出的90.94%),项目支出2,560,000.00元(占总支出的9.05%)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三公”经费支出0.00元,2020年为0.00元,无增减。本单位2021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会议费支出情况:

2021年会议费支出数29,588.00元,2020年会议费支出数为3,300.00元,增加26,288元,增加88.85%,原因是2021年单位列支的会议费中有一部分是以前年度产生的费用。

3)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1年培训费支出数5,969.00元,2020年培训费支出数为106,994.00元,减少94.44%,原因为2021年教师到西安和北京培训次数及人数减少部分教师外出培训不用交纳培训费,回单位报销交通费列支在差旅费中。

(四)效果情况分析

1.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得以稳固。

2.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顺利通过国家督导检查。

3.各类教育发展更加均衡。

4.教育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5.教育扶贫措施更加有力。

6.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加强。

7.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8.作风建设更加扎实。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过大。

2、预算执行力有待加强,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和资金支付力度,降低结转资金数额。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我部门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做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何元中心学校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附件1和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