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1-101200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
文号 | 浏览量 | 3 |
施甸县2020年度市级教育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施甸县位于滇西边陲,怒江东岸,保山市南部,全县总面积2009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占95.53%,坝区面积占4.47%。2013年末,总人口34.2万,全县95.5%的国土面积、74.5%的耕地和70%的人口分布在山区,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也是全省73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扶持县之一。
施甸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117所,教学班1036个,在校学生34398人,其中,中学10038人,小学24258人,特殊教育学校102人,在校学生中寄宿学生20645人,其中,中学8821人,小学11740人,特殊教育学校84人,教职工2341人,学校占地面积128883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17平方米。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和2021年度年初预算绩效跟踪工作的通知》和《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度省市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的通知》文件后,施甸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我校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精心组织、层层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上级下达市级教育项目资金5万元。到位资金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共补助市级教育项目资金5万元。已执行资金0.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资金拨付管理,由财政局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我校,减少资金拨付环节,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施甸县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印发了《施甸县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施财教〔2018〕24号),对资金拨付及使用、资金开支范围、资金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学校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收入管理、支出报销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三是符合政府采购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四是各学校均成立了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对学校大额资金使用的实行事前审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性。五是县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指标:补助资金5万元;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100%;
全年完成情况:补助资金5万元;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指标:项目覆盖人数≧10人;设备使用年限5年。
全年完成情况:项目覆盖人数>10人;设备使用年限5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指标:教师满意度≧95%;
全年完成情况:教师满意度>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2020年市级项目教育资金绩效评价未完成的目标为:资金执行率完成0.00%。原因是2020年,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学校公用经费资金未能正常支付,导致资金执行率未达目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政府汇报,加大教育资金保障力度,确保资金正常支付。
五、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财政支出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了评价,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市级教育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自评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领导,为绩效自评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重视人员培训,提高绩效自评业务人员业务水平,为高质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严密组织、精心部署、明确要求,确保绩效自评工作有序开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项目绩效自评表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