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1-1012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
文号 | 浏览量 | 31 |
施甸县2020年度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施甸县位于滇西边陲,怒江东岸,保山市南部,全县总面积2009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占95.53%,坝区面积占4.47%。2013年末,总人口34.2万,全县95.5%的国土面积、74.5%的耕地和70%的人口分布在山区,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也是全省73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扶持县之一。
施甸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117所,教学班1036个,在校学生34398人,其中,中学10038人,小学24258人,特殊教育学校102人,在校学生中寄宿学生20645人,其中,中学8821人,小学11740人,特殊教育学校84人,教职工2341人,学校占地面积128883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17平方米。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市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和2021年度预算绩效跟踪工作的通知》后,施甸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及时安排部署了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要求各项目学校严格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我县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精心组织、层层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施甸县共收到上级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补助资金2893.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97.3万元、省级资金506.49万元、市级资金17.8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1.5万元(随文下达)。
2020年,施甸县财政局和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共下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615.8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97.3万元、省级资金506.49万元、市级资金17.8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1.5万元(随文下达)。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施甸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893.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97.3万元、省级资金506.49万元、市级资金17.8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1.5万元。已执行资金310.6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292.76万元、市级资金17.88万元。未执行资金2582.5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加强资金拨付管理,施甸县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将补助资金指标下达项目学校后,由财政局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学校,减少资金拨付环节,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施甸县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印发了《施甸县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施财教〔2018〕24号),对资金拨付及使用、资金开支范围、资金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学校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收入管理、支出报销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三是符合政府采购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四是各学校均成立了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对学校大额资金使用的实行事前审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性。五是县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指标:小学阶段应补助人数23544人;初中阶段应补助人数10732人;寄宿生应补助人数20648人;补助范围占在校学生数比例100%;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比例10%;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100%;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寄宿生公用经费在基础标准上人均增加200元。补助范围占在校学生数比例100%;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比例≧10%;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100%;全年资金预算执行率100%。
全年完成情况:小学阶段补助人数23544人;初中阶段补助人数10732人;寄宿生补助人数20648人;补助范围占在校学生数比例100%;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比例2.32%;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100%;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寄宿生公用经费在基础标准上人均增加200元。补助范围占在校学生数比例100%;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比例5.22%;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100%;全年资金预算执行率10.8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指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3%;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100%;义务教育免费年限9年。
全年完成情况: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66%;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100%;义务教育免费年限9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指标:学生满意度≧95%;家长满意度≧95%。
全年完成情况:学生满意度>95%;家长满意度>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未完成的目标为:一是资金执行率10.83%。二是教师培训费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比例5.22%,未达10%。原因是2020年,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学校公用经费资金未能正常支付,导致资金执行率未达目标,教师培训支出未能支付和部分培训未能实施。
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加大教育资金保障力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正常支付。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照年度绩效指标自评,自评得分90.48分,自评结论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自评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领导,为绩效自评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重视人员培训,提高绩效自评业务人员业务水平,为高质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严密组织、精心部署、明确要求,确保绩效自评工作有序开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