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1-1012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
文号 | 浏览量 | 18 |
施甸县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施甸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117所,教学班1036个,在校学生34398人,其中,中学10038人,小学24258人,特殊教育学校102人,在校学生中寄宿学生20645人,其中,中学8821人,小学11740人,特殊教育学校84人,教职工2341人,学校占地面积128883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17平方米。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和 2021 年度年初预算绩效跟踪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2020年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并组织项目学校开展自评工作。我县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精心组织、层层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上级共下达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203.7万元、上年结余资金1万元,其中:一是《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体局关于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第一批中央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0]67号)下达中央补助资金625.09万元;二是《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体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0]111号)下达补助资金763.96万元,其中:中央69.43万元,省级590.35万元,市级20.84万元,县级83.34万元;三是《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体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生活补助)中央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19)212号)下达中央补助资金407.33万元;四是《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体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生活补助)省级和市级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19)215号)下达补助资金293.73万元。其中:省级232.63万元,市级12.22万元,县级48.88万元。2020年实际到位资金2204.6万元,其中:中央1101.85万元,省级936.57万元,市级33.06万元,县级132.2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按照实际下达补助资金的8%足额配套),资金到位率100%。2019年结余0.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施甸县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四类及非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全额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四类非寄宿生享受一半的政策下达并拨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204.6万元。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特殊教育1250元/生、年。目前以发放补助资金1186.37万元,未发放秋季学期非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1018.23万元。2019年结余资金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施甸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指标和用款额度到各学校、做到专款专用,分账核算、据实支付。各学校财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财务管理小组,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教体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注重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每年对学校资金管理情况组织专项检查,确保了资金管理安全、规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及时下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2020年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四类及非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小学每生1000元/年,初中和特殊教育每生125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四类非寄宿生小学每生500元/年,初中625元/年的标准,应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204.7万元,惠及学生22653人,其中建档立卡户学生10164人。目前实际发放补助资金1186.37万元,未发放秋季学期非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1018.23万元,建档立卡户学生受助100%。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项目的实施增加了建档立卡户学生家庭经济收入932.1万元,增加了非建档立卡户学生家庭经济收入1272.5万元,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负担,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知晓率100%。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实施让享受资助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99%。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未完成的目标为: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率未达标,原因是2020年,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学生资助资金未能正常发放,导致资金执行率未达目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加大教育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学生资助资金正常发放。
五、绩效自评结果
我县对照 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财政支出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了评价,自评结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施甸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自评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领导,为绩效自评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重视人员培训,提高绩效自评业务人员业务水平,为高质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严密组织、精心部署、明确要求,确保绩效自评工作有序开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