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1-093002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文号 | 浏览量 | 9 |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拟定乡内各学校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乡内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在镇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镇内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镇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指导镇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主管镇内教师工作;组织实施镇内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镇内各级各类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指导镇内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好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相关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日常工作较多,工作范围涉及到全镇辖区内的所有学校的方方面面,重点工作如下:
1、研究拟定全镇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
2、管理和指导全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发挥中、小学教研中心作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培训。
3、管理中学、小学、幼儿园学籍。
4、负责本镇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业务档案管理、教育统计、教师工资统计、学校报帐。
5、协助镇政府组织发动学生入学,负责和协助学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6、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编制认定,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调配和交流,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同时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中小学毕业考试,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工作。
7、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镇党委、政府及党总支的监督与指导,积极承办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待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7,061,435.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49,435.25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增加7,485,977.2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补发往年津补贴,教师工资增加,学前教育保育费纳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2,502,942.39元。其中:基本支出42,055,176.95元,占总支出的98.95%;项目支出447,765.44元,占总支出的1.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89,276.4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补发往年津补贴,教师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055,176.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05,469.3元,增长15.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教师工资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113,925.12元,占基本支出的95.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41,251.83元,占基本支出的4.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7,765.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16,192.9元,减少81.83%,主要原因是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已完工,减少项目资金2,463,958.34元;主要包括银川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项目1,084,000.00元、坡脚小学厕所浴室项目54,500.00元、施财教岚峰小学综合楼新建项目264,500.00元、号银川小学C级危房维修235,900.00元、躲安小学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600,000.00元、施财教银川中学C级危房维修加固225,058.3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25,642.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上年对比增加4,971,981.31元,增长13..28%,主要原因是补发往年津补贴,教师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6,650,11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8%%。主要用于全乡教育事业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含学生助学金、奖学金、生活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以及专用设备购置;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89,09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76,093.1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86,43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0,580.2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85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实际支出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规合法支出,根据支出“三公”经费的相关要求无函无预算审批则不予列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61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1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发生接待事项但未进行报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25,990,670.56元,其中,流动资产7,725,903.62元,固定资产20,741,929.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911,723.78元,无形资产4,213,267.2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58,251.20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7,765.44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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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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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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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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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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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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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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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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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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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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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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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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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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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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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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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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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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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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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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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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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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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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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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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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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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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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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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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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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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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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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90,6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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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59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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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41,9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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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8,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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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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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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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3,52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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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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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7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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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3,2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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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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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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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35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7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56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普通教育,提高素质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②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教育制度。
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进行专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
④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完成了财务工作运行,项目工程到位资金全额拨付给建筑公司,完成了工程项目;学生资助实现了建档立卡户全覆盖,帮助更多的贫困家庭实现了教育脱贫;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供应按质按量开展,食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同时帮助很多学生解决了就餐难的问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实现四类学生全覆盖,帮助贫困家庭、特殊家庭解决了学生生活上的困难。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总收入47,061,435.25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47,049,435.25元(占总收入的99.97.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3%)。2020年总支出42,502,942.39元,其中:基本支出42,055,176.95元(占总支出的98.9%),项目支出447,765.44元(占总支出的1.1%)。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学校高度重视制度管理,有严格、规范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并严格执行。从而有效地保障了预算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预算编制规范性: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组织人员按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绩效目标合理性:结合部门职责、年度工作任务设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绩效指标明确性: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细化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相对应,绩效目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预算完成率: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政府采购执行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按规定模板公开预决算信息。
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定具有预算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制度建设: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成立了预算领导小组,由总务办公室牵头、各部(所)积极配合,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并对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
②组织实施: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和依据,协调相应部(所)人员填报绩效自评报告,分析项目执行完成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审核上报。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0年总收入47,061,435.25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47,049,435.25元(占总收入的99.97.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3%)。2020年总支出42,502,942.39元,其中:基本支出42,055,176.95元(占总支出的98.9%),项目支出447,765.44元(占总支出的1.1%)。
(2)过程情况分析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施甸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施财发〔2017〕55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施甸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施财发〔2017〕58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校绩效自评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通过自查整体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机构编制和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自评形成结论,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3)产出情况分析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部门2020年总支出42,502,942.39元,其中:基本支出42,055,176.95元(占总支出的98.9%),项目支出447,765.44元(占总支出的1.1%)
(4)效果情况分析
切实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我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加强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积极为管理服务,促进我校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学校项目前期经费开支大,学校公用经费紧张。
(2)预算执行存在偏差。政府采购项目年初无预算额度,采购时使用公用经费进行采购,其次在预算执行上存在着偏差,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3)固定资产管理有待提高。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及使用人不明确,未能定期及时的盘点固定资产,对于报废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未及时按照固定资产处置程序进行报废。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照绩效目标,查缺补漏,健全和完善相应制度和措施;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将评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尽量细化项目计划或方案,提高预算和执行科学性;二是强化项目执行跟踪,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三是完善相应制度,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改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范围为:①.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补助全覆盖,四类学生寄宿或非寄宿都享受补助。②.补助资金在保障四类学生享受补助的前提下,有剩余资金再安排非四类学生以外的寄宿学生。补助标准: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四类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的四类学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非四类以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0年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金750,250.00元(包括2019年秋季学期392,375.00元和2020年春季学期357,875.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和2021年度年初预算绩效跟踪工作的通知》和《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度省市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的通知》文件后,我校高度重视,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我校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精心组织、层层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金959,825.00元。补助资金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金959,825.00元。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金357,875.00元已执行完成,秋季学期和追加春季学期共应发放601,950.00元,于2021年2月完成发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认真做好资金发放的公示工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学校实际补助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补助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国家的惠民政策。中心学校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四类及非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小学每生1,000元/年,初中和特殊教育每生1,25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四类非寄宿生小学每生500元/年,初中625元/年的标准,应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626,875.00元,惠及学生73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297人。2020年当年完成实际发放补助资金357,875.00元,秋季学期非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357,875.00,元于2021年2月完成,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受助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项目的实施增加贫困户家庭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减轻了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家庭负担,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知晓率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指标:享受资助师生满意度≧95%。
全年完成情况:享受资助师生满意度≧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是2020年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秋季学期学生补助资金未发放。目前项目已全部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主管局和上级部门汇报,加大教育资金保障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
6.绩效自评结果
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对照 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财政支出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了评价,自评结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自评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领导,为绩效自评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重视人员培训,提高绩效自评业务人员业务水平,为高质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严密组织、精心部署、明确要求,确保绩效自评工作有序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各级政府共同设立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用于资助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以及对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资助时间从2011年秋季开始,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确保建档立卡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四类学生全覆盖。施甸县木老元乡中心学校资助覆盖率达到98.55%。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0年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108,000.00元(包括2019年秋季学期52,000.00元和2020年春季学期56,000.00元),2020年秋季学期应发放542,000.00元,于2021年2月完成发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和2021年度年初预算绩效跟踪工作的通知》和《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度省市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的通知》文件后,我校高度重视,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我校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精心组织、层层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0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110,200.00元(其中春季学期3,500.00元、秋季学期106,700.00元)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0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110,200.00元。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56,000.00元已执行完成,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54,200.00元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于2021年2月完成发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认真做好资金发放的公示工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学校实际补助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补助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国家的惠民政策。中心学校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应发放110,200.00元,惠及学生36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238人。2020年当年完成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56,000.00元,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54,200.00元于2021年2月完成。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0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覆盖率98.55%,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受助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项目的实施增加贫困户家庭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减轻了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家庭负担,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知晓率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指标:享受资助师生满意度≧95%。
全年完成情况:享受资助师生满意度≧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是2020年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秋季学期学生补助资金未发放。目前项目已全部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主管局和上级部门汇报,加大教育资金保障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
6.绩效自评结果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对照 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财政支出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了评价,自评结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自评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领导,为绩效自评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重视人员培训,提高绩效自评业务人员业务水平,为高质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严密组织、精心部署、明确要求,确保绩效自评工作有序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