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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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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4-6-11_B/2016-0922016 发布机构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9-22
文号 浏览量 10
主题词 教育
施甸县2015年度特殊教育学校部门决算说明

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通过特殊学校教育,使特殊儿童能受到良好的九年义务教育,帮助残疾儿童少年发展成为一个残而不废、残而有为、自食其力、回报社会的健康群体,从而推动地方的文化建设和文明进步,进一步加快我县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学校绿化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2UP塑胶球场及围墙加固工程已经竣工。

3.学校室外厕所及浴室建设工程已经竣工。

4.由于学生及教职工人数增加,充实了一批教学、办公、食堂厨具设备。

5、新购置康复仪器设备一批,增设了多感官综合训练室和个训室两个功能室

6、购置家政室设备一批,顺利实施了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充实了家政室设施。

7.完成了2015学年度招生计划,新招生10名。

2015年学校在上级各部门的领导下,学校硬件设备、基础设施等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康复仪器设备的购置为残疾学生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硬件基础,推动了我县特殊教育事业的良好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事业单位1个,即: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决算总收入8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85万元,占总收入的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0万元,占总收入的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1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55万元,占总支出的40%;项目支出126.66万元,占总支出的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我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编制增加及人均工资收入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我校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实施省级特殊教育补助项目共计项目经费支出126.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主要原因是省级特殊教育补助项目的实施。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厕所及浴室工程、UP塑胶篮球场及围墙加固改造,共计支出48.12万元;

2、购置教学康复仪器设备支出68.54万元;

3、实施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家政室及蔬菜大棚改造共计支出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增加39%,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及人员编制数增加,项目经费支出比例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教育支出210.7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4.0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0%,项目支出126.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0%;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54.6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商品和服务支出28.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9.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其他资本性支出118.7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6%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我校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减少接待费用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我校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4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