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3-022202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
文号 | 浏览量 | 49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373800900000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拟定镇内各学校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镇内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在镇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镇内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镇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指导镇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主管镇内教师工作;组织实施镇内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镇内各级各类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指导镇内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好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校务办公室、总务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基教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一是抓政治,强引领。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的宣讲活动。二是抓品牌工程,强示范引领。积极推进学校开展示范创建,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三是抓作风,强斗志。以党风带校风、促教风、正学风。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主题教育活动。抓实精细化管理、新课程改革、实现师生共同成长等工作。
2.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一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相关要求,开齐音体美课程,开足课时,将“五育并举”落到实处。稳步有序推进“双减”工作,强化校园“五项管理”。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减轻学生负担。二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深化教育改革,强化育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三是优质发展义务教育。坚持内涵发展,改进育人方式,发展素质教育,整体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坚持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
3.持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做好教师节表彰、评先选优等工作。培养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
4.持续改善各项条件保障措施。一是开展教育保障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标准精准、资金发放精准。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营养餐的质量和安全。二是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压实“双线四级”责任,定期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联动协调机制,丰富校园活动,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方式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持续实现辍学学生常态清零。三是持续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队伍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常规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经常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5.持续关爱师生身心健康发展。一是增强师生健康卫生意识、知识和能力。教育引导师生形成良好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科学作息,养成日常健康生活习惯。强化安全、各种传染病防治、防疫等基本常识教育,开展环境整洁行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二是认真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进一步完善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站的设施、加强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培训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学校体育工作。按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的活动时间,全面落实每天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户外活动两小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29人。在职实有2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2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935,029.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799,194.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1,835.09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14,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264,580.09元,增长比例为8.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3,128,745.00元,增长比例为8.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1,835.09元,增长比例为100.00%;事业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增加比例为0.00%;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14,000.00元;增加比例为100.00%。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增加,养老保险金、事业单位医疗等缴纳增加,事业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799,194.00元,其中:本年收入40,799,194.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799,194.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28,745.00元,增长比例为8.3%。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增加,养老保险金、事业单位医疗等缴纳增加,事业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935,029.0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799,194.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774,85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04,409.00元,增长比例为8.24%。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增加,养老保险金、事业单位医疗等缴纳增加,事业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项目支出24,336.00元,与上年对比加24,336.00元,增长比例为100%。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离岗退养教师补助,2022年放基本支出预算,2023年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在项目支出中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2,289,475.09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29,157,737.00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2050203初中教育支出2,850,878.00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62,105.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69,140.00元,只要用于单位死亡抚恤。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37,736.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9,958.00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缴费以及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40,774,858.00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36,888,989.0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2,727,209.00元、30102津贴补贴4,201,248.00元、30103奖金1,060,600.00元、30107绩效工资11,774,70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62,105.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37,736.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0,799.00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4,592.00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大病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368,729.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414,950.00元、30204手续费1,200.00元,30205水费25,000.00元、30206电费62,000.00元、30207邮电费100,000.00元、30211差旅费37,000.00元、30213维护费565,764.00元、30215会议费144,953.00元、30216培训费84,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25,000.00元、30218专用材料费38,000.00元,30226劳务费1,093,6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148,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545,262.00元。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4,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140.00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死亡抚恤费169,140.00元,30302退休费48,000.00元。
(4)310资本性支出300,000.00元,31002办公室设备购置300,000.00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设备购置。
2. 项目支出24,336.00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24,336.00元,30305生活补助24,336.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离岗退养教师补助资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8,92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98,92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00元,较上年减少4,700.00元,减少54.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没有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00元,减少24.2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次数和陪同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34,809,247.78元,其中,流动资产2,434,048.94元,固定资产30,738,226.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36,972.4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877,521.9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78863.81元,固定资产增加20204861.81元,无形资产减少1194479.87元,在建工程减少2,911,723.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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