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3-030700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监督方式 | 发布日期 | 2023-03-07 |
文号 | 浏览量 | 65 |
民办学校年检工作
一、年检对象
(一)民办幼儿园:施甸县姚关心蕾幼儿园、施甸县姚关飞雁幼儿园、施甸县水长园区阳光幼儿园、施甸县仁和幼儿园。
(二)校外培训机构:施甸县至公教育培训学校、施甸县航帆教育培训学校。
二、年检工作内容
(一)学校自查。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年检标准和要求,逐项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撰写自查报告,并提交下列年检材料:
1.年检申请和自查报告;
2.社会力量办学年检登记表;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4.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5.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收费情况报告表;
6.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支出表;
7.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材料。
各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年检自查报告对照《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考核表》逐项开展自评。
(二)年检方式。采取现场评估的方式对各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