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4-6/2025062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
| 文号 | 浏览量 | 11 |
申请单位:施甸县健一课外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X刚 。
邮政编码:678200。
申请单位地址:施甸县甸阳镇广场路东侧建设路北侧喜路达财富广场C2栋2楼、3楼。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
审批意见:你(单位)提出拟在施甸县甸阳镇广场路东侧建设路北侧喜路达财富广场C2栋2楼、3楼设立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的申请事项,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规定,现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的内容:体育类武术、散打、自由搏击、跆拳道、少儿体能、跳绳、轮滑、拉丁舞;文化艺术类中国舞、芭蕾舞。
许可有效期:2025年6月18日至2028年6月18日。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60日内到市场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分别办理法人登记、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手续。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