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4010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1-02 |
文号 | 浏览量 | 143 |
施甸县司法局:
根据《施甸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情况。2023年,县教体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46件,行政处罚1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一是行政执法人员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县教体局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3人。二是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共开展重大行政许可案件法制审核0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1件,其他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核0件。三是开展案卷评查情况。共评查行政许可案件0件,行政处罚案件1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培训。2023年以来选派3名行政执法干部参加行政执法工作培训和依法行政培训会,选派3名干部参加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选派1名干部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加强组织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周前会学习等形式,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促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和常规化。
(二)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一是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程序、检查实施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信息。二是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明确执法人员通过文字、图片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进行记录;在每次执法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执法资料进行备份,确保资料安全,并定期进行核查。三是严格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施甸县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制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审核流程,落实审核责任。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2023年共评查行政处罚案件1件。针对行政许可案卷的合法性、审批工作的规范性进行自查,严格按照执法部门评查标准和评查细则要求,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四)认真做好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一是对执法部门、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职权和法律法规等基础数据进行完善修改。二是完成146条行政许可、1条行政处罚数据的录入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计划
(一)存在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受机构、编制的影响,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二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工作高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下步计划。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执法水平。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培训,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学习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重要性的认识,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学习借鉴其他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先进经验,加强业务交流,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二是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和法治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使命意识。加强对教育体育政策法规的贯彻学习和对行政执法实操培训工作,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