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2021-122800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28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准予施甸向宇教育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施甸向宇教育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终止办学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经审查,提交材料齐全,决定准予许可你校终止办学,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学校不得再以原学校名义从事招生、办学等一切活动。
二、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的正副本及印章应尽快依法上交审批机关,并到有关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三、学校关闭后应妥善处置后续相关事宜,不得引起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舆情。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