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4-6-11_B/2018-0825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8-25 |
文号 | 浏览量 | 18 |
为配齐配强三所完全中学高中部教师,科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拓宽优秀教师选拔任用渠道,根据《施甸县教育扶贫五年规划(2016-2020)》《施甸县中小学教职工调配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依需设岗、对口申报、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选调学校及岗位
选调学校:县一中、二中、三中
选调岗位:详见《施甸县三所完全中学择优选调部分高中教师岗位表》
三、选调范围
全县符合选调条件的中学在职在编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从事教育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3.身心健康,师德良好。
(二)必备条件
1.在原学校工作5周年及以上。
2.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3.从事中学教学工作5周年及以上(截止2018年8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专业与选调岗位一致。
(三)全县各学校竞岗未成功者、县域内调配不满三周年者不得参加择优选调。
五、选调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要求:符合选调条件的全县中学在职在编教师,个人根据选调岗位,向县一中、二中、三中分别报名,每人限报1所学校1个岗位。
2.申报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表,2017年、2018年受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两张2寸免冠照,个人简历,原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证明。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全面。
3.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8:00-17:30止。
4.报名地点:施甸县教育局小会议室
(二)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由选调学校组建专家组负责实施,满分100分,其中:教学实绩10分、讲课成绩50分、档案成绩20分、考察评价10分、表彰奖励10分。具体标准由选调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并报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备注:表彰奖励是指由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省部级及以上计10分、地厅级计8分、县处级计6分、乡科级计2分。表彰奖励分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三)选调审批
各学校按程序确定选调人员后,报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在县教育局公示栏、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被举报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重新选调。公示结束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如县二中、三中教师被选调到县一中,空缺岗位按以上程序由县教育局发布通告组织二次选调。
七、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施甸县三所完全中学择优选调部分高中教师岗位表
附件:
施甸县三所完全中学择优选调部分高中教师岗位表
择优选调学校
| 择优选调岗位
| 备注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生物
| 合计
| ||
县一中
|
| 1
| 1
| 1
| 1
| 1
| 1
| 1
| 7
|
|
县二中
|
|
|
| 1
| 1
| 3
|
| 1
| 6
|
|
县三中
| 1
| 2
|
|
|
|
|
|
| 3
|
|
合计
| 1
| 3
| 1
| 2
| 2
| 4
| 1
| 2
| 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