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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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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4-6/20230109-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1-09
文号 浏览量 100
主题词 教育
施甸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施甸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目标,以结果为导向,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实施“八大行动”,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探索施甸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持续推进施甸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攻坚目标

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推动施甸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制度体系和激励机制,教育公平性、开放性、协同性、融合性全面推进,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办学活力显著增强,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高。到2024年,校点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入园难、入学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教育教学质量迈上新台阶。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以上,一级三等及以上幼儿园达到5所及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3.5%以上,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办学目标巩固提升,全县高考本科上线率、一本上线率均稳步提升。

三、攻坚任务

(一)实施领导人员管理改革行动

行动目标: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锐意改革、治校有方、担当有为、会抓教学的高素质专业化领导人员队伍。

实施项目1: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改革

实施路径——

1.理顺任免选聘体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制定出台《施甸县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层任免选聘。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退出机制,构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因履职不力、任期目标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处理。担任党组织领导职务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在对乡镇中小学校领导人员考察、考核时,应征求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建议。

2.标准化专业化配备。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须具备相应学段教学经历、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教学研究能力强、在课程建设上引领示范。高(完)中校长原则上优先选聘48周岁以下人员,高中副校长及初级中学、小学校长原则上优先选聘45周岁以下人员,学校中层领导人员原则上优先选聘45周岁以下人员每校应配备135周岁左右的副校长。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应与学段相衔接,每个任期36年,同一岗位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两届。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教学管理水平不高,教学质量提升不大的校长须按规定立即调整岗位。建立完善中小学校优秀领导人员培养机制,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内,建立一支教学专家型领导人员队伍。党组织领导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任期,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3.畅通交流引进晋升通道。制定教育人才引进办法和奖补政策,多渠道引进省内外发达地区教育理念先进和管理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常态化开展校长职级评定工作,建立校长集训制度,每学年对全县校(园)长进行全覆盖集训,提升校长管理水平及能力。加强名校(园)长人才库建设,按市级下达指标,完成市级名校()长培养推荐,建成3个县级名校(园)长工作室。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城乡学校、优质薄弱学校间交流制度,促进领导人员队伍专业化成长。畅通教育科研人员与学校领导人员、行政管理干部之间的交流任用渠道,符合《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条件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择优调入机关工作,并采用调任、兼职、挂职等方式担任县教体局副局长,加强县教体局对教学教研的管理力量。

(二)实施办学管理创新行动

行动目标:全面推进教育精细化管理,建立运转高效、权责明晰的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均衡优质、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建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多元开放的高质量发展体系。

实施项目2:教育管理系统改革

实施路径——

4.建高效管理体系。厘清县教体局主责主业,整合职能职责,精简优化内设机构,实行“大科室”管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密切各部门间沟通协作,提升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效果。构建协同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压实县教体局主体责任和乡镇党委、政府的直接责任,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具有领导、指导、服务、支持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5.巩固“双减双升”成果。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128号)要求,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全面治理规范校外培训,并加强监管。全面加强“五项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规范课后服务管理,加强课后服务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监管,探索青少年活动中心、协会等公益性组织代收、管理、使用课后服务经费的机制;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相关人员补助,适当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用于购置课后服务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6.规范招生入学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统筹做好辖区内适龄人口入学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认真落实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积极稳妥推进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工作,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稳定招生规模,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不断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探索初高中学校创新实验班建设,推进“强基计划”,培养创新型人才。

7.深度推进内部治理。推行“督学视导”机制,由县级责任督学随机入校督导,对校纪校风、课堂教学、学生行为、教学常规、班级管理等方面全方位督导,定期通报学校存在问题。

实施项目3: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

实施路径——

8.推行组团办学模式。探索县域义务教育协作型、融合型、共建型管理模式,完善校际间结对帮扶机制,推进教育共同体建设。通过“优质园+分园+新园”“乡镇中心园+村办园+民办园”模式组建学前教育联盟;推行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构建政府统筹、企业参与、社会支持深度融合的办学机制。

9.实施分类评价改革。持续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分级分类评价体系,将教育工作纳入县级对乡镇综合考核重要评价内容。普通高(完、职)中学校由市级分类别评价考核,其他学段学校由县级分级分类评价考核,乡镇完小、教学点、幼儿园等由中心学校分类别评价考核。制定《施甸县中小学“一评三进三考”工作实施方案》并全面落实。

10.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出台施甸县教师绩效工资差别化考核方案,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与教师数量挂钩。将非义务教育阶段“两费”收入、勤工俭学收入等资金全额返还学校并纳入奖励性绩效总量管理,在绩效分配时向年度考核优秀、中高考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参与课后服务、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倾斜。职业中学教师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按规定程序自主分配。

11.加大合作交流力度。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住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扶持施甸的契机,与省内外先进发达地区对应部门和学校开展合作交流,实现结对帮扶,县域内不少于3所中小学校与省内外名校建立结对帮扶。

(三)实施教师队伍提质培优行动

行动目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打造优秀的名师、名班主任队伍。

实施项目4:教育人才引进和交流

实施路径——

12.创新教师招聘机制。实施施甸教育人才聚集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县人社局会同教育体育局指导、学校自主招考、社会各方监督的招聘机制,形成以校园直招为主,其他考试为辅的招聘体系。用好用活特岗教师招聘政策,招聘方式由单一考试向精准考试转变。每年采用“笔试、面试或面谈”等方式招聘省级及以上师范院校和“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50名以上,三年安置省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57名。县委编办每年9月完成下一年编制使用情况审核,并会同县人社局在9月底前下达下年度进人计划。

13.引进回流优秀人才。根据县教师编制、退休情况、招聘计划引进回流教体系统优秀人才。实施“引凤计划”,引进省、市级名教师、特级教师、名校(园)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等高端人才,按照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帮助协调解决其配偶就业、未成年子女入学、户籍办理等后顾之忧;实施“归雁计划”,支持在外地任教的施甸籍优秀教师回原籍任教,助本土优秀人才回流。实施“团圆计划”,通过教师置换、人员调配等方式,逐步解决教师回原乡镇或解决夫妻分居的合理需求。

14.深度推进“县管校聘”。建立校内双向竞聘、校际交流竞聘、县域统筹的流动机制,在学校和全县竞聘时落聘的教师参加待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到有空余岗位的学校任教。全面实行教师合同聘用制管理,对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实行评聘分开、高职低聘,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因身体原因未达到退休年龄且无法胜任一线教学工作的,鼓励申请提前退休,教师退休后空缺岗位全部用于招聘新教师。

实施项目5:教师队伍专业化培养

实施路径——

15.分层分类开展教师培训。健全和完善全员培训、校本研修融合的任务驱动式培训模式,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常态化学习。突出教师核心素养培养,持续提升教师学科育德、教学实施、学生评价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

16.建立教师梯次培养机制。围绕“一年适应、两年胜任、三年争优”目标,加大名师培养力度。校级实施以新秀教师(近三年)为主的“雏鹰计划”,培养一批教学实践能力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教学研究功底扎实的优秀青年教师。县级充分利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及名师工作室研修平台实施以骨干教师为主的“新秀计划”,培养一批教学经验丰富、教育科研能力突出的骨干教师。幼儿园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8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80%以上,高(完、职)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5%以上,中小学校级领导干部拥有研究生或硕士学位占比5%以上。

17.培育学科专家队伍。构建教师专业发展支撑服务和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创新开展任务驱动式项目化培训,加强辖区内省、市、县三级名师工作室申报、管理、指导与考核,构建“一名师一工作室”“一工作室一培训中心”模式,推进县级名师工作室共建、共管、共享,持续提升研修质量和研修效果,积极动员骨干、优秀教师参加市级名师工作室,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市级下达指标,完成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推荐工作。三年内评选县级学科带头人50名、县级骨干教师250名。

18.培养敬业优秀班主任队伍。引导年轻教师担任班主任,三年完成3个县级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培养一支老中青结合的高水平班主任队伍。

实施项目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实施路径——

19.开展师德宣传教育和管理考核。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师德征文”“师德演讲比赛”等活动,展示新时代教师风采与师德风范,引导教师重德养德。健全师德年度考核制度,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重要内容存入教师档案。完善师德违规惩处机制,严格执行师德违规案例定期报送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0.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县教体局和中小学校把师德表现作为各类评奖、评优评先和晋级的首要条件。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特级教师评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中,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充分发挥“师德标兵”“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班主任”“模范教师”等先进人物正面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

(四)实施校点布局优化调整行动

行动目标:按照“高中向城区集中,初中向集镇和城区集中,小学高段向集镇和行政村集中,小学低段和幼儿园相对集中”的总体思路,实现幼儿园“一乡一公办”,推进提升“一村一幼”;小4-690%以上集中到集镇或行政村办学,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初级中学95%以上集中到集镇和乡镇所在地办学;有序稳步推进高中集中到城区办学。

实施项目7:推进校点优化布局

实施路径——

21.扩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办好“一乡一公办”,推进提升“一村一幼”建设,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利用腾退搬迁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举办公办园,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高普惠性服务水平。

22.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县城及县直校园校点布局优化调整由县委、县政府负主体责任,乡镇学校校点布局优化调整由乡(镇)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盘活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加强统筹谋划,提高集中校点的校舍资源使用效率,稳妥推进小学高段集中和撤点并校,统筹县城义务教育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确需长期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为小学高段集中到集镇和行政村、初中集中到集镇和乡镇所在地提供学位供给,提升学校办学综合水平。

23.有序推进高中向城区集中办学。将城区高中建设列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号工程”优先保障。通过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等方式新增学位,实现城区高中扩容提质。逐步扩大县一中办学规模,集中力量办好优质县一中;保留并推进县二中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停止县三中高中招生,逐步转向纯初中办学,有序稳步推进高中集中到城区办学。

24.创建艺体特色学校。通过调整办学模式、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调整县域教育资源,在全县创建开办音体美特色社团的初级中学1所、音体美特色班的高中学校1所。在现有高中学校中开办艺体特机构(心、学部或班级),专门招收培养艺体特长学生,实现艺体特长学生高考文化专业分数本科双上线率85%。

实施项目8:项目规划建设改革

实施路径——

25.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须将配建教育设施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在土地出让招标文件中予以落实。建设部门须将教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全过程动态监管。配套学校及其设施建成后,确保用于办学,不得改变规划设计用途。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居住区,开发商须按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中关于教育设施的设置要求向当地政府缴纳地建设代建资金,并将此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老城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要将周边学校的改扩建同步纳入规划、同步启动、同步实施,新城区的规划要将学校规划和学校建设用地纳入优先保障范围。

26.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兜牢“三保”底线前提下,加大财政对学校建设投入力度。经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认定的学校建设项目,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项目建设的缺口资金和前期工作经费给予补助。

(五)实施教育科研支撑引领行动

行动目标:构建科学完善的教育科研体系,建设一批新型教育智库和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科研队伍,培养一批优秀教育科研人员。教育科研组织形式和研究方法更加科学,全县教育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达全市平均水平。

实施项目9:教育科研管理体系建设

实施路径——

27.健全教育科研体系。构建县级、片区、学校三级教研工作体系,组建县级教研工作专班,学校按照规定设置教科(研)室,深入一线常态化开展教研指导和服务工作,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县级教研工作专班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教研活动,片区学科教研组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教研活动,学校学科教研组每周开展1次教研活动。

28.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县教师发展中心对照云南省县级教研机构建设发展评估有关规定,配齐中小学各学科及幼儿园、特殊教育科研人员;中小学校(幼儿园)配齐配强科(室)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健全完善教研员入职、流动和退出机制,制定教研员量化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实施项目10:提升教育科研质量

实施路径——

29.夯实教学常规管理。严格落实《施甸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施甸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考核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强化结果应用。通过建立月检查季通报学期总结制度,推动高效落实。2023年前教师教学常规考核合格率100%,实现“70%的教师达标”,教学质量稳步提升;2024前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合格率100%,实现“80%的学校达标”。

30.推进“互联网+教育”。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多媒体、计算机、监控等教学管理学习网络终端设备建设。以数字课堂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建成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示范课程资源。探索推行智慧作业新模式,助力教师精准教学、学生个性化学习。依托智能平台和终端的支撑,健全完善教学视导、教学帮扶制度,深入推进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31.深化教育课题研究。积极组织申报各级各类课题,组建县级课题管理与指导专家库,逐步实现全员开展课题研究,并及时物化课题成果、优秀案例推广。组建课题管理与指导专家全员开展课题研究,全县每年不少于5市级及以上课题立项,每所中心学校和县直校园不少于1县级及以上课题立项。

(六)实施德育安全护航行动

行动目标:遵循教育规律,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长效机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健全学校、家长和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校园周边环境更加优化。

实施项目11:改进和加强德育教育工作

实施路径——

32.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德育科研与培训工作,建立素质高、业务精、理念新的德育骨干队伍。选拔一批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教师承担思政课教学。建立以班主任为核心,融合学科教师为一体的班级管理团队。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聘请公安干警、社区干部、“五老”人员以及群团组织干部等担任中小学校外辅导员,协助中小学校做好德育工作。

33.构建德育课程实施体系。严格落实国家德育课程,上好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整合当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发地方和学校德育课程,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多梯度课程体系。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主流价值构建道德规范、强化道德认同、指引道德实践。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将中华文化基因根植于学生思想意识。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生命教育、青春期教育、性健康教育、网络安全教育。

34.加强德育阵地建设。强化文化育人,增加图书馆(室)藏书数量,提升图书馆(室)藏书质量,开展经常性读书活动。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加强校风学风班风建设,营造体现主流意识、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强化实践育人,逐步完善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体制机制,组织学生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广泛利用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社会资源,开展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红色旅游等研学实践活动。

35.强化习惯养成教育。加快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辅导站建设,引导家长正确教育孩子。以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为目标,定期开展“学规范、正行为、养习惯”主题教育,引导学生在校做好学生、在家做好孩子、在社会做好公民。

实施项目1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实施路径——

36.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定期专项督查和常态化检查、暗访、通报制度。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机制,形成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推进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校园安全部门联动机制。厘清各方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37.巩固提升“三防”建设。逐步配齐配强学校专职安保人员。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它实体屏障等周界设施,并安装防爬设施,校园内存在坠楼风险的部位安装防护设施设备。车辆可以驶入的学校大门口须设置防冲撞设施,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率达到100%,将现有门卫室改造为警务室,学生宿舍“六T”管理全覆盖。加快推进“智慧校园”智能预警平台建设,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并实现与公安等部门联网。

38.强化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常态化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防欺凌、食品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掌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普及防灾减灾及自救避险知识,定期开展各类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和实行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一校一警”全覆盖,护学岗设置率达100%。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健全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委会、家长会、家访等工作机制,改善家校关系,汇聚社会治理合力。

实施项目13: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

实施路径——

39.健全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应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衔接机制,及时受理、转办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帮扶转介等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40.加强学校保护。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保障法治教材、课时、师资、经费“四落实”,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率达100%。健全完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处置欺凌事件。高度关注心理、行为异常的中小学生,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加强未成年人法制道德教育,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修身养德的良好行为习惯。

41.加强校外保护。压实家庭、网络、司法、社会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处置帮扶“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宾馆、酒店的核查与报告制度。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信息准入查询制度,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督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游乐园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婚姻的治理力度,防止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高度重视专门学校教育,落实“不良少年”强制性实行专门教育制度。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涉嫌严重暴力犯罪的,原则上送入专门学校。

(七)实施尊师重教行动

行动目标: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教育发展,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师以从教为乐”的良好氛围。

实施项目14:构建“立体”宣传长效机制

实施路径——

42.构建全媒体宣传矩阵。全县主要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统一开设“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题专栏;教育类新闻信息在市级及其以上媒体和刊物刊播每年不少于50条,其中头版头条不少于4条;组织专题访谈不少于4次。

43.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加强与市级及以上媒体的沟通对接,积极向上级媒体和刊物报送施甸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新闻稿件,每年省级以上刊播教育类新闻信息不少于5条。主动邀请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记者到施甸采访,大力宣传报道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的经验成果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44.加强社会氛围营造。县、乡(镇)主要街道、交通主干道、景区景点、公园广场、车站、高速公路出口、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的醒目位置应悬挂、张贴教育宣传标语、横幅,户外广告大屏应高频次滚动播放教育相关短视频和公益广告。每年举办1次教育发展成果展示,通过教育故事、教育成果巡礼、短视频集锦等形式展示教育教学成效及师生风采。

实施项目15: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

实施路径——

45.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力度。全面落实《施甸县尊师重教实施方案》,切实发挥“优秀校(园)长”“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杨善洲育人标兵”等先进人物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完善县级尊师重教荣誉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全力支持教育的浓厚氛围。每年教师节推选表扬省级乡村学校从教20以上优秀教师3,市级乡村学校教师从教20以上优秀教师4名,县级优秀校(园)长5名、山区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10名、优秀班主任5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模范教师100名、杨善洲育人标兵10名、重教之家15户。

46.为教师的身心减负。加强教师心理健康问题研究,开展教师心理咨询、讲座。每年组织1次教师体检,每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教师、优秀教师、有特殊贡献教师、退休教师,有序组织优秀校(园)长、优秀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模范教师疗养,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纳入财政保障。严禁各部门抽调中小学教师,给教师摊派与教学无关的任务,进校园开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确需要进校园的工作事项,须报请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47.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动员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景点、各级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出台相关优待教师的举措,县内教师凭“教师礼遇优待卡”可免费或给予优惠乘坐城区内公共交通,免除游览县域内景区景点的门票。鼓励全县公办医院在优先窗口增加教师优先服务事项,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八)实施教育经费支持保障行动

行动目标:完善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全面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系。

实施项目16:教育经费足额保障到位

实施路径——

48.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教师培训投入,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不少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计提教师培训经费。加大教育科研投入,保障教育科研机构日常运转、课题研究、资源开发、教育科研人员培训、成果总结推广等工作所需资金。将名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坊)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为每个工作室配套5万元的工作经费。按照管理权限,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和普惠性幼儿园学费(保教费)。

49.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健全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实现“两个只增不减”,逐年提高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重。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学校收取的保教费、学费、住宿费、考试报名费等教育收费,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缴入财政后,全额安排原学校用于教育发展。统筹落实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建设所需资金,制定《施甸县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若干意见》,成立教育发展公益服务中心,多渠道增加教育发展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重教之家”、公办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资助、品学兼优学生资助、教师能力提升培训资助,按照捐赠人意愿开展其他公益活动。

50.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级规定的工资政策和标准,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分配办法,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联动增长机制。优先保障教师工资。严禁挤占、挪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经费,对违规拖欠、截留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津补贴等行为,立即纠正,严肃处理。

51.规范经费拨付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教育经费投入责任,确保各类教育专项经费及时拨付到位,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严格预算执行,严把支出审核关,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实施项目17:教育债务管控和化解

实施路径——

52.强化债务管控。按照“摸清底数、锁定基数、制止新增、逐步化解、因地施策、只减不增”的思路加强教育债务管理,全面梳理中小学建设项目欠款,核准当前教育基础设施欠款数额,不增加新的教育欠债。

53.推进债务化解。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并重的原则,明确债务化解时间表和路线图,逐年化中小学欠账,解决失信学校、失信校长问题。逐年完成财政对教育延迟拨付资金的化解,公用经费、项目资金全额拨付到校,对工作不力的,启动问责程序,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攻坚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全县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重要任务会商机制,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定期研判和解决攻坚计划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定期向施甸县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实施情况。

(二)加大教育投入。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接国家、省级资金投向,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县财政要落实政府教育投入责任,按照“突出重点、强化统筹、补齐短板、提高质量、绩效优先”原则,优先保障教育投入,支持各级各类教育扩容提质。各级政府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优先支持攻坚计划项目的实施。

(三)加强督查问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推动工作的监测评估机制,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纳入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级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定期组织专项督导,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定期发布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进行约谈、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