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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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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4-9-/2019-1212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甸阳镇
公开目录 公共文化服务 发布日期 2019-12-12
文号 浏览量 25
主题词 其他
甸阳镇政务公开制度

为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镇政府层面政府信息,甸阳镇人民政府制定本制度。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镇政府各部门根据其职责,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层面的信息:

1.政府领导成员及分工;

2.机构设置及职能;

3.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政府工作报告;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6.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等信息;

7.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8.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9.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1.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2.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3.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

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4.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6.城乡建设和管理事项;

17.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8.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9.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20.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用以下形式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以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shidian.gov.cn/

2.镇政府主动公开信息,还通过简报、广播、微信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发布。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镇政府各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镇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能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工作机构

镇政府党政办公室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电话:8121009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