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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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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4-9-10_C/2016-111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甸阳镇
公开目录 公共文化服务 发布日期 2016-11-10
文号 浏览量 45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施甸县甸阳镇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公示(第二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施甸县甸阳镇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环境影响现状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施甸县甸阳镇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

建设地点:施甸县甸阳镇大竹棚社区村委会

建设性质:新建(开展现状环评工作)

项目投资:总投资740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日处理10吨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一座,厂房建筑面积578m2,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61m2

    二、项目可行性

项目所处片区属于施甸县甸阳镇大竹棚社区村委会用地,有着完善的基础设施,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以解决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杂乱无章的问题,有效的改善了区域生活垃圾堆场带来的环境问题,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级废水经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三、项目运营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预防措施的概述

(一)大气环境影响因素及治理措施

项目建设运营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干燥过程及电解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通过采取二次燃烧室、冷却机热交换、废气净化吸收塔等措施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二)水环境影响因素及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垃圾堆场渗滤液以及办公生活污水等。

电垃圾堆场渗滤液通过厂区收集池收集后,输运至垃圾气化电解干燥设备进行蒸发干燥,产生的蒸汽经电解后成为可燃气体作为电解设备热源不外排,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区域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声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电解设备、风机等,噪声级在65—85dBA)。通过采取厂房屏蔽、减震、植物吸收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投入运行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大,可接受。

(四)固废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气化电解废渣,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处置,项目投入运行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不大,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项目建成后,只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进行环境管理,保证雨污分流,以及相应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必须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安排、培训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使整个项目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到协调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保护起到促进作用。

五、公众参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一)报告书简本索取方式

携带个人身份证到施甸县甸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取报告书简本。

(二)领取期限

自本公示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施甸县甸阳镇人民政府

人: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0875-8121009

(四)索取补充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期限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人: 达工

联系电话/传真:0871-64118257

E-maildhq1126@163.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包括:

1)公众对于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对项目建设涉及区域环境状况的看法;

3)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和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项目在环保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

5其它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项目公示时间为2016117~1118(自本公示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联系。

 

 

 

 

               施甸县甸阳镇人民政府

                201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