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4-9-30/2016-0824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甸阳镇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发布日期 | 2016-08-24 |
文号 | 浏览量 | 29 |
甸阳镇农村党员亮身份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全镇农村党员的荣誉感和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扎实抓好当前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施组通〔2016〕24号)精神,结合甸阳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亮身份,在“内力”(党员自我暗示)和“外力”(群众监督约束)的“双重”作用下,促使全镇广大农村党员时刻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强管理、提素质,点点滴滴规范言行举止,时时处处发挥带头作用,始终牢记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表率意识,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工作对象
全镇农村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佩戴党员徽章。党员在上岗和参加组织活动时,必须要佩戴党员徽章。鼓励党员在赶集、做客等日常活动或节庆日佩戴党员徽章,亮出党员身份。
(二)置挂标识。以有党员的家庭为单位,在其门口置挂“共产党员户”标识牌,亮出党员身份。
(三)公示信息。在村级活动场所醒目位置将全体党员的基本信息向广大群众进行公示,亮出党员身份。
(四)公开承诺。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有职党员必须作出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承诺,承诺内容经镇党委审核,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设岗定责。根据无职党员自身素质、特长及意愿,设立政策宣传、村务监督、民事调解、护林防火、治安巡逻、环境卫生巡护等岗位,亮出党员身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党总支(支部)要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所属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帮助,确保亮身份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党徽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订购、“共产党员户”标识牌由各镇党委统一订购,务必于7月31日前完成发放和挂牌工作。
(二)发挥引领作用,注重舆论宣传。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把党员身份亮出来,要求普通党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以实际行动影响和感召广大党员。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提高农村党员“脱贫致富、带头致富、带领致富”能力,提高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能力,争当“脱贫致富、创业带富”先锋,解决农村党员的“党员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发展意识”淡薄等方面,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
(三)强化督查指导,发挥考核作用。农村党员亮身份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底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范畴。评分依据取决于日常随机调研情况,对不按要求佩戴党员徽章、不置挂“共产党员户”标识牌、不进行公开承诺、未开展设岗定责的,除批评教育、现场反馈、限期整改外,发现一次,在年终基层党建考核总分中扣 2 分,不设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