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10_B/2017-122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公共监督管理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7-03-08 |
文号 | 浏览量 | 3 |
安居工程验收注意事项
1、用老木料拆除重建给予补助,但是基础必须要重建。
2、拆除重建房子出水方可验收。
3、原来未报名现在已完工并符合安居工程要求给予验收。
4、围墙空心砖、实心砖都给予验收,但要墙高1.8米以上,墙顶小青瓦满焊,内、外墙粉刷。
5、安居工程验收表中银行卡一次性落实一卡通。(卡号跟验收户主一致)
6、必须符合安居工程验收表技术要求,方能验收。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