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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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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7-x-10_B/2017-1228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木老元乡
公开目录 公共监督管理信息 发布日期 2017-03-08
文号 浏览量 3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安居工程验收注意事项

安居工程验收注意事项

1、用老木料拆除重建给予补助,但是基础必须要重建。

2、拆除重建房子出水方可验收。

3、原来未报名现在已完工并符合安居工程要求给予验收。

4、围墙空心砖、实心砖都给予验收,但要墙高1.8米以上,墙顶小青瓦满焊,内、外墙粉刷。

5、安居工程验收表中银行卡一次性落实一卡通。(卡号跟验收户主一致)

6、必须符合安居工程验收表技术要求,方能验收。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