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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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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7-x-30/2017-0609004 发布机构 施甸县木老元乡
公开目录 公共监督管理信息 发布日期 2017-06-06
文号 浏览量 8
主题词 其他
关于调整充实木老元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

木政发〔2017〕73号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充实木老元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

乡直相关单位、各村委会:

因人员变动,经木老元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木老元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及相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 蒋军礼 乡长

副主任:杨瑞灿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杨有志 木老元乡综治办主任

匡福海 木老元乡司法所所长

朱家青 木老元乡民政部门领导

徐 敏 木老元乡卫生院院长

朱有瑾 木老元乡中心学校校长

杨文光 木老元乡中学校长

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各项措施的落实;办公室地点设在乡综治办,杨有志、段德宁负责收集整理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台账,并按时上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材料等相关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社区戒毒工作的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社区戒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指定木老元、龙潭村委会设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调整充实木老元村、龙潭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木老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段自仓 木老元村委会支书

副组长: 李有贵 木老元村委会主任

成 员: 丁建军 社区民警

李国良 社区干部

杨瑞灿 禁毒委成员单位工作人员

杨恒平 社区医务人员

陈毕露 禁毒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

阿祖良 社区戒毒工作人员

社区戒毒工作小组通过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协议,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和帮助,确保对吸毒人员全面覆盖;工作小组地点设在木老元村委会(社区),由李有贵负责工作联络。

2、龙潭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何玉银 龙潭村委会支书

副组长: 朱有力 木老元村委会主任

成 员: 丁建军 社区民警

奚继松 社区干部

杨瑞灿 禁毒委成员单位工作人员

段国芳 社区医务人员

朱仁伟 禁毒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

瞿会芹 社区戒毒工作人员

社区戒毒工作小组通过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协议,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和帮助,确保对吸毒人员全面覆盖;工作小组地点设在龙潭村委会(社区),由何玉银负责工作联络。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5日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