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7-x-30/2017-0203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17-01-25 |
文号 | 浏览量 | 2 |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核查整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通知》《关于抓紧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坚决做好我省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云易地协调办〔2017〕1号)要求,结合木老元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
(一)通过优化户型设计,从源头上控制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情况;
(二)对尚未开工的项目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严控建档立卡搬迁户住房建设面积,设计60—120平方米的小高层楼房供搬迁户选择,采取多层控制执行建房标准。对已建成户均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上的,首先由家庭人口较多的建档立卡户优先认购,剩余部分再由随迁户认购;
(三)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实行“打二建一”“打三建一”的方式控制建房面积。
二、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不能出现严重负债搬迁
(一)统一大宗物资超前采购。采取县政府出面谈判、供货商让利、村民理事会委托、乡镇政府代签的方式,与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协议合同、昆钢公司达成钢筋供货初步协议,按水泥、钢材均低于同期市场价格50元/吨让利供货。在水泥、钢筋等建材物资价格持续攀升的情况下,我乡易地搬迁项目主材价格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二)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在保证8度抗震设防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建设标准,通过优化方案降低成本。
(三)毛坯房建设与装修分步实施。由群众根据意愿自主装修,或者由理事会统一谈价后组织实施。
(四)合理选择户型。各村要对搬迁户、特别是建档立卡搬迁户进行搬迁成本评估,引导搬迁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能力合理选择户型,杜绝盲目攀比心理,真正做到“量力而行”,避免“有新房、却没能过上新生活”的现象发生。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选择90—120平方米的户型,特殊困难户适当安排60平方米左右户型,确保政策兜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零负担、零负债拎包入住。
(五)降低砂石成本。在有条件的区域内,以农户自用材的方式采砂石,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降低搬迁户砂石成本。
(六)积极探索“富帮穷”模式。在4个新建安置点中,依托当地商贸及旅游资源,有效减轻建档立卡搬迁户经济压力。
全乡砖混结构安置房(毛坯房)均价控制在1200元左右,钢构房(毛坯房)均价控制在1300元左右。
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