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1-x-/2023-031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程序 | 发布日期 | 2023-03-18 |
文号 | 浏览量 | 33 |
施甸县工信局对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违法拆解行为的处罚工作流程
1.发现或接到举报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行为,以及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对立案的案件,组织调查取证(必要时,依法进行检查);
3.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对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6.制作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采取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监督实施情况。
施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