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1-x-/2023-031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职责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
文号 | 浏览量 | 29 |
施甸县工信局
关于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行政检查事项
检查事项为:汽车经销商销售行为合法合规情况,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检查,对新车销售企业的检查。检查内容为: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二手车交易手场交易服务流程以及建立保存二手车交易档案合规情况;是否存在加价销售行为;是否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是否随车交付必要凭证和文件。
施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