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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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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1-x-/2024-031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3-10
文号 浏览量 15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施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施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受理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指南。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施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以下称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机构概况:包括领导介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2.政策文件: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等方面的相关文件;  

3.规划总结:局年度工作总结、职责范围内的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4.行政监督与管理:包括本局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5.财政信息: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自评报告等;  

6.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相关情况;  

7.建议提案办理:局关于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  

8.经济运行分析:工业、商务经济运行分析;  

9.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服务信息等;  

10.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11.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1.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idian.gov.cn);  

2.召开新闻发布会;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施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中路23号。  

邮政编码:678200  

联系电话:08758121498  

传真:08758127198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施甸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施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在线填写《施甸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查询码等信息,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中路23号。  

邮政编码:678200  

联系电话:0875-8121498  

传真:0875-8127198  

邮箱:sdgxj8121498@163.com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机构为施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中路23号;联系电话:0875-8121498;传真号码:0875-812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