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30/2016-040702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 2015-08-20 |
文号 | 浏览量 | 3 |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违治”和专项整治工作通知》(保政办电[2015]34号)、《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施政办电〔2015〕8号)、《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施政办电〔2015〕27号)、《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施甸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施甸县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李正阳书记、吴松市长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细、实”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为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安全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全乡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非煤矿山、尾矿库、煤矿等重点矿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储存、油气灌区等重点储存部位,“两客一危”车辆、货运车辆、“营转非”客运车辆、农村微型面包车、校车、酒后交通违法、汛期交通道路安全、重点车辆、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施,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商场、市场、中小学校、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市政公用、公路、电力、水利等重点在建工程,防汛抗旱期间各种旱情、山洪地质灾害、水库、坝塘等潜在的安全隐患点,农村红白事食品、药品用药、野生菌食用等食品药品安全,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落实汛期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情况。
(二)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矿山: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以探矿或基建名义实施采矿活动,超层越界开采、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瓦斯监测数据造假以及违规排放尾矿等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小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地下矿山生产系统不完善、防护装备不到位等问题。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存贮经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违规倒灌、动火、检维修、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行为;整治危险化学品存储区、油气灌区、化工市场等与周边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违规交叉穿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不落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和批发仓库存放B级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生产企业超药量生茶等问题。
3.交通运输:重点打击“两客一危”车辆、货运车辆、“营转非”客运车辆、农村微型面包车、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设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现行规定,渔业船舶、客运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
4.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5.消防: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6.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一律停止举办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渲染气氛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整治作业产所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做到《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培训到位,粘贴悬挂到位,除尘系统和作业产所防爆、泄爆措施到位,清理粉尘到位,安全规程和管理规定执行到位。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乡人民政府成立由乡长为组长,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安监站等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排查。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采取各种方式,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三)加大检查力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不间断开展专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通过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四)严格监管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法制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