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3-7-30/2016-040610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公开目录 | 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 2016-04-06 |
文号 | 浏览量 | 3 |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XX单位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财政全供养在职 197 人,退休人员 60 人;财政半供养人员 300 人;在编实有车辆 3 辆。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1416.5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16.5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16.56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416.56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 734.10 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323.31万元
其中:公务费 30.38 万元、交通费9.15 万元、邮电费3.72 万元、福利费0.16 万元、培训费 3.43 万元、职教工会费 14.62 万元,电费2.29万元,水费1.02万元,差旅费17.4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34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4万元,工作经费:34.35万元(纪检7.35万、村党组27万),其它经费177.5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 4756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每年12016元,邮电费核定电话每部每年1500元,培训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1.5%,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每年26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9.15 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230.19 万元、遗属4.91万元、半供养人员124.05 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半供养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低工资标准核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1、XX项目经费 万元
项目简介
2、XX项目经费 万元
项目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