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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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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8-1-09_D/2016-0907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仁和镇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8-30
文号 浏览量 19
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仁和镇2016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仁和镇2016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预警公告

2016年第6号)

 

秋季学校开学在即,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学校及托幼机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在校饮食安全,施甸县仁和镇人民政府对全镇学校及托幼机构提出如下食品安全预警:

一是要严把“三个关口”。要把好食品进货关,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登记验收制度,严禁采购证照不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确保所采购食品安全。要把好食品贮存关,对食堂库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全面清理,严禁使用过期及质量发生变化的食品原料,严格按照保存条件存放食品,做到先进先出。要把好食品加工关,加工过程要做到动物性和植物性原料分开、生熟分开,避免发生交叉污染,禁止直接使用隔餐食品。

二是要落实具体责任。各学校及托幼机构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主体责任。要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开学

前要全面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并落实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要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熟练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要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教育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责,及时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要严守食材禁令。各学校食堂严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禁止加工食用四季豆、黄花菜、发芽马铃薯、野生菌、自制豆浆等有潜在风险的高危食品;不得制售凉菜,禁止外购熟食凉菜。

四是要执行留样制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和餐饮具消毒制度,每餐每种饭菜要做好留样,冷藏保存每种食物不低于100克,保存时间为48小时,建立食品留样和餐饮具消毒记录,并有专人负责登记管理。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按照应急预案立即开展救治工作,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原料、工具和设备,以备调查。 

         

               施甸县仁和镇人民政府

                        201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