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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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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8-1-/2019-1217013 发布机构 施甸县仁和镇
公开目录 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19-05-31
文号 浏览量 55
主题词 劳动就业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和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和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易地搬迁点管理、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生态建设等人员不足的问题,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68号)、《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就业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23号)、《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施甸县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开组〔2019〕4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发一批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结合仁和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类别

全县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为:农村公路养护员、农村保洁员、护沟员、地质灾害监测员、护林员等。

二、聘用对象及原则

(一)聘用对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事业、爱岗敬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能完成工作岗位任务的本行政村或安置点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重点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难以脱贫”的贫困劳动力(身体健康的可放宽年龄限制)。

(二)聘用原则。一是优先安置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贫困人员;二是优先安置收入支撑有风险且劳动能力较弱的贫困人员;三是优先安置收入支撑有风险且有劳动能力但无法离乡的贫困人员;四是优先安置低保、特困、重病、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及管理

(一)岗位职责。农村公路养护员主要从事乡村公路维护管理等工作;农村保洁员主要从事村庄(自然村)内的卫生保洁及人居环境提升保障等工作;农村护沟员主要从事村内农田水利灌溉沟渠的管理、乡村河道管护等工作;地质灾害监测员主要从事地质灾害点的日常监测等工作;护林员主要从事森林保护和护林防火宣传等工作。

(二)岗位管理。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实行“县审、乡招、村管”的管理方式;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的岗位职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办法,按照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工作程序组织选聘,结合岗位职责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聘用人员从事的具体工作及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日常管理使用由村(社区)负责。

四、岗位设置

根据全镇摸底调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情况,2019年,全镇计划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15个(见附件)。各村(社区)须坚持“因事设岗”原则,在指标范围内根据公益工作需求科学合理开发岗位。

五、补贴标准及资金筹集

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聘用人员,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每月需要资金10.75万元,补贴时间从2019年6月开始,资金来源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六、补贴资金拨付

(一)申请补贴。由贫困村村委会向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填写相关表册,连同申请补贴资金需要提供的材料报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祝亚,联系电话8825103。

(二)补贴初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申请补贴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审核的内容包括享受补贴的单位名称、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具体补贴人数、金额和标准等。

(三)补贴审核。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完成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

(四)补贴发放。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由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入乡镇财政账户,由镇级负责拨付到从事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负责全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聘用工作,村(社区)开展好选聘、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有序组织实施。各村(社区)根据镇级下达的指标及实际岗位需求,坚持所有行政村、所有安置点和其他需要公益岗位服务的区域“全覆盖”,并将岗位设置纳入项目库。

(三)规范选聘流程。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的选聘,按照“广泛宣传、鼓励引导、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一是在做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村(社区)“两委”会议研究提出拟选聘人选,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二是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村的推荐人选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汇总上报县人社局。三是由县人社局、县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报送人选进行共同审定、审批。

(四)规范岗位管理。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选经公示、审批后,由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后上岗,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服务指导、动态监管考核、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同时加强对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使用效果的绩效评价,对履职不到位、服务作用不明显的予以调整。

(五)严肃工作纪律。选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聘工作应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杜绝优亲厚友、人情安置和虚报冒领、骗取补贴等情况的发生。违反相关工作规定的,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收回岗位指标,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仁和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名额分配表

2.仁和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管理制度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

仁和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名额分配表

序号

村(居)名称

名额

保洁员等(村内统筹使用)

保洁员(安置点使用)

护沟员(施甸河管护员,万合公司管理)

保洁员(由万合公司管理使用)

备注

1

仁和社区

15

8

1

1

5

2

复兴社区

12

8

1

3

3

热水塘社区

13

9

1

3

4

中和社区

14

9

2

1

2

5

瓦房社区

10

7

1

2

6

查邑社区

12

8

1

1

2

7

菠萝社区

12

9

1

2

8

五楼社区

12

9

1

2

9

土官社区

11

8

1

2

10

保场社区

13

10

1

2

11

勒平社区

12

8

1

3

12

苏家社区

12

9

1

2

13

张家社区

11

8

1

2

14

金鸭塘村

8

7

1

15

菠萝登村

9

6

3

16

丛杆村

8

8

17

茨菇村

8

8

18

杨家山社区

8

8

19

交邑村

7

5

2

20

银滚坡村

8

8

合计

215

160

10

13

32

附件2

仁和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管理,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村级公益性设施正常运转为目的,建立健全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管理长效机制,确实发挥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管理

(一)岗位职责。农村公路养护员主要从事乡村公路维护管理等工作;农村保洁员主要从事村庄(自然村)内的卫生保洁及人居环境提升保障等工作;农村护沟员主要从事村内农田水利灌溉沟渠的管理、乡村河道管护等工作;地质灾害监测员主要从事地质灾害点的日常监测等工作;护林员主要从事森林保护和护林防火宣传等工作。

(二)岗位管理。与每名岗位人员签订《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服务协议》,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等,在协议中明确聘用人员从事的具体工作及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日常管理使用由村(社区)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确保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管理健康运行。

二、严格考勤考核,加强督查检查

每季度按合同由镇、村两级对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并实地走访辖区内部分群众,电话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全面了解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谈话教育,确保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

三、严格档案管理,完善信息档案

对岗位工作人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对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单独核算,报账严格实行转账制,不结算现金,有力的保障资金“阳光”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