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2019-0606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 2019-05-09 |
文号 | 浏览量 | 51 |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和镇老保场片区人饮供水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和镇老保场片区人饮供水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9日
仁和镇老保场片区人饮供水
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施甸县城市供水实施细则》(试行)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照《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仁和镇老保场片区(保场、张家、土官、苏家、查邑、五楼、菠萝7个社区)人饮供水的管理,保证城乡供水正常运行,确保广大用水户行为规范有序、依法用水、节约用水,着力清理整治区域范围供水管网内存在用水户(含用水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未经审批私拉乱接现象、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施及输水设施、长期不交纳水费等一系列问题,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老保场片区供水管网范围内开展集中供水专项清理整治,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整治范围
保场、张家、土官、苏家、查邑、五楼、菠萝7个社区人饮供水管网涉及片区内的所有用水户(含家庭户、经营户、绿化用水户、消防用水户等)。
二、清理整治时间
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清理整治的重点
(一)供水管网范围内未经审批私拉乱接管网、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施及输水设施的行为。
(二)供水管网范围内不交纳水费的用水户(含用水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
四、清理整治措施
(一)整治私拉乱接、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施及输水设施的行为。区域供水管网范围内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审批供水,严禁私拉乱接。一是对清理出的私拉乱接用水户,由镇人民政府根据清理情况进行查处,符合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手续,不符合规定的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停止供水直至拆除。二是对私拉乱接影响恶劣的,由镇人民政府及时给予处置。三是对于正在建设的农户以及需要配套自来水的区域,要按程序向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建设,否则将视为私拉乱接。四是水表使用不正常的或超过使用期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施及输水设施的,必须按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更换整改。
(二)整治不交水费行为。根据清理排查情况,以保场社区为重点对供水范围内的村(社区)开展整治不交水费的行为。凡是在供水范围内的用户必须按规定交纳水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水费。未按时交纳水费的用水户,由镇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对其停止供水直至拆除供水设施。相关部门将其列入欠费用户黑名单,适时将欠费用户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纳入诚信系统管理。
对于阻扰、干涉、刁难、恐吓、殴打、妨碍供水企业及其员工正常工作及水费收取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欠费户交齐水费、恢复用水所发生的费用之日起24小时内恢复供水。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仁和镇老保场片区人饮供水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施甸县仁和镇老保场片区人饮供水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段永立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 继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杨品福 镇人大主席
李自昌 镇副镇长、仁和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 季 镇纪委书记
李梦竹 镇宣传委员
段子平 镇水管站站长
丁志杰 镇农技站站长
何在权 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李洪春 镇兽医站站长
杨茂安 镇中心学校校长
黄昆才 仁和司法所所长
郭正洲 镇财政所所长
段荣伟 仁和卫生院院长
保场、张家、土官、苏家、查邑、五楼、菠萝
7个社区总支书记、第一书记、监督委主任、综治维稳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水管站,由段子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同时领导小组设3个工作组。
1.群众工作组
组 长:段永立
副组长:杨品福
丁志杰
成 员:黄昆才
董国武
保场、张家、土官、苏家、查邑、五楼、菠萝7社区总支书记、第一书记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组织对“私拉乱接”“不符合规定”“不交水费”行为的调查、整治和处理;二是做好本次整治行动的政策宣传和解读;三是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四是负责统筹、协调好群众工作;五是建立供水管护制度。
2.工程技术组
组 长:王 继
副组长:段子平
成 员:郭正洲
蒋军凡
张 旭
全面抓好工程建设,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协调各村(社区)组织工程规划、设计及实施;三是抓好项目建设质量及进度;四是做好财务保障。
3.综治维稳组
组 长:李自昌
副组长:何在权
成 员:杨志楠
保场、张家、土官、苏家、查邑、五楼、菠萝7社区综治维稳员
负责做好整治过程中维稳工作,一是提供强有力的治安保障;二是全力配合群众工作组排查存在的问题隐患,抓早抓小,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坚决依法打击阻扰、干涉、刁难、恐吓、殴打、妨碍整治工作行为。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宣传开展供水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节约用水意识,依法依规用水,杜绝私拉乱接行为,按时交纳水费,理解和支持清理整治工作,为推进清理整治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镇宣传办)
(三)加强巡查,强化管控。
认真落实巡查制度,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对违法用水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责任单位:镇水管站)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评。
把供水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供水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