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8-1-/2018-113001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仁和镇 |
公开目录 | 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 2018-11-20 |
文号 | 浏览量 | 11 |
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和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和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0日
仁和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校园及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进一步巩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仁和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以“护校安园”为抓手,依法管理、社会参与,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广大青少年儿童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覆盖全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各类学校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工作;推动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妥善处置涉校矛盾纠纷,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严密防范、依法打击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敌对势力针对学校的渗透破坏活动。建立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管理联动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解决影响师生员工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等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工作考评的衡量标准和评估尺度。
(二)坚持服务师生。把排查和解决校园及周边影响师生员工正常学习生活的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把解决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把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作为最大目标,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坚持科学管理。注意把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阶段性特点,根据地域特点和现实情况,制定科学有效地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四)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推进和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切实研究和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五)坚持长期整治。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易反弹、回潮快的特点,各成员单位都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把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规划之中,切实抓好落实。
(六)坚持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综合整治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四、组织机构
成立仁和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 继 镇长
副组长:蒋余璘 镇党委副书记
杨庆勇 副镇长
罗绍平 副镇长
李自昌 副镇长、仁和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杨汝明 镇武装部长、民政办主任
张培泽 镇党政办负责人
何在权 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杨茂安 镇中心校校长
张学亮 镇文广站站长
杨光甦 镇安监站站长
段荣伟 仁和中心卫生院院长
黄昆才 仁和司法所所长
李春燕 仁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苏 娜 镇村规办负责人
赵金猛 镇中心校副校长
段如意 镇综治专干
赵开月 镇宣传干事
李永高 万合村镇开发公司总经理
20个村(社区)总支书记、主任
各中小学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中心学校,由杨茂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金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五、职责分工
(一)镇综治办 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组织和实施学校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和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二)镇中心校 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协调各站所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各学校“三防”建设投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外来人员进出校门管理,防范校园内发生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纪律及安全教育。妥善处置学校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治安重点保卫学校公安警务室建设工作。积极协调综治、公安等部门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对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
(三)仁和派出所 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管理,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事)件,有效打击滋扰校园、侵害少年儿童安全的流氓恶势力,在治安复杂地段、学校门口设立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在学生上下学时间增加巡逻力量。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和旅馆、招待所的管理。加强对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指导,落实与中小学固定联系制度和学校法制副校长及辅导员制度,协助学校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合理规划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落实交通安全措施,改善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严厉打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行为,对校周边道路和机动车辆进行严控,保障学生上(放)学时段的安全与畅通。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各学校完善消防设施,对师生进行报警、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指导学校组织开展好火灾疏散演练,切实提高消防自救能力。
(四)镇安监站 协助教育部门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指导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取缔校园周边网吧,加强对校园网站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的监督管理。
(五)镇文广站 加强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严禁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电子游戏厅、网吧。对网吧、歌舞厅、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摊点等非法经营活动进行坚决打击。查处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娱乐场所,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经营范围。
(六)镇民政办 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的作用,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设施建设,妥善接受、救助流浪青少年。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培养,积极参与青少年帮教工作,加强社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能力。
(七)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行动,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网吧”、“地下游戏室”等非法行为。严格审批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开设网吧及其法律、法规禁止在学校周边设立的经营单位的申请不予核准。加强学校食堂监管,协同公安、安监等部门依法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摊点。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学校公共卫生事件。
(八)仁和司法所 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师生合法权益,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参与妥善调节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正常秩序。
(九)镇村规办、万合公司 全面清理查处校园周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消除道路拥堵和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校园周边违规建设、占用破坏绿地等违法行为。对校园周边建鸡场、猪场、倾倒垃圾等行为进行整治。加强对影响学校及周边的噪声污染、环境污染的排查治理。
(十)各村(社区) 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内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检查;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任务
(一)整治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开展以安保、消防、校舍、交通、食堂食品、卫生防疫、危化品、特种设备、水电气、集体活动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活动;落实防恐、防暴措施,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化解学生意外伤亡矛盾纠纷。
(二)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秩序。查处校园周边各类违规经营的出租房屋;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严厉打击利诱欺骗学生参与赌博、传销等;严格防止不法人员侵入校园实施侵害;检查对刑释解教、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整治学校及周边文化环境秩序。查处和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200米内非法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麻将馆、台球室等娱乐场所;清理清缴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等音像制品出版物。
(四)整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校园及周食品安全检查,查处“三无”食品和不卫生食品,整治校园这样吧占道经营的小摊贩、不洁饮食摊点等;清缴校园及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售卖的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和仿真枪、管制刀具等。
(五)整治学校及周边非法接送学生等交通环境秩序。主要整治学校门口交通设施不全,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秩序混乱现象;重点整治非法接送学生等行为;整治学生上学、放学路上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骑乘电动车、摩托车现象。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学校按照要求,进行宣传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把排查工作放到突出的位置来抓。各学校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地对本学校周边治安情况进行调查摸排,排查出需要整治的乱点和突出问题,及时向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反馈、汇报,并对突出问题建立好工作台帐。
(二)开展整治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责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文化、食品卫生、消防、交通等日常整治工作。专项组牵头单位(中心校)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将于6月、11月开展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对一些易反复和老大难问题,专项组将根据整治效果和实际需要,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各学校要积极会同辖区公安、文化、司法、安监、市场监督等单位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巩固成果、落实综合防控。要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形成合力,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负总责,亲自过问、亲自安排,细化工作措施,组织部署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真抓实干,抓出成效。集中整治行动由镇综治办督促检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专项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对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不走过场,实实在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实行重点督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切实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不推诿、不扯皮,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整治行动中,各村(社区)、各单位一定要严格依法整治,文明执法。
(三)完善机制,巩固成果。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逐步完善机制,在建立整治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做到三个结合:突击抓与经常抓相结合;抓重点工作与抓基本工作相结合;学校抓与相关职能部门抓相结合;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各单位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