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2020-1224005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收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文号 | 浏览量 | 63 |
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费定价方案
(提交听证会征求意见稿)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
根据《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制定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的请示》(仁政请〔2020〕74号),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经依法开展定价成本调查监审,初步拟定了定价方案,现提交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
一、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基本概况
仁和镇生活垃圾主要来自清运集镇辖区内村民的生活垃圾和单位、商铺、摊位以及街子天赶集行人产生的垃圾及河道集聚的垃圾。集镇辖区内共有机关企事业单位27个,宾馆、食馆134家,超市商场4个,其他商铺150个,常年卖肉摊位78个,果蔬摊位35个,其他摊位417个,集镇居民1040户,常年产生垃圾2628吨。
仁和镇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自2016年开始,由施甸县万合村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公司现有职工31人,其中,专门负责垃圾清理服务24人。目前的垃圾清运收费标准为集镇居民每户每年60.00元,商户每户每年150.00元,摊位每户每年80.00元,企事业机关单位平均每户每年700.00元,食馆每户每年380.00元,仁和医院每年15000.00元、保场医院每年4000.00元、仁和中学每年20000.00元、幼儿园每所每年2000.00元、烟站每年2000.00元、超市场根据经营规模大小收1000.00-3000.00元不等。
二、制定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费价格的必要性
建立和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原则,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仁和集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
(一)制定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费价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以前的集镇垃圾清运,政府是主要责任人,清运成本费用由政府财政负担,后来逐步开始实行收费,且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从2008年6月1日起,县发改局根据《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局转发国家计委等四部门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文件的通知》(云计价格〔2002〕1383号)精神,下发了《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将集镇垃圾清(代)运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施发改收费〔2008〕77号),将集镇垃圾清(代)运费转为了经营服务性收费。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数量也在迅速增加,垃圾清运费用支出逐年增加,财政负担日益加重,制定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费价格,解决垃圾清运管理服务人员工资问题,是适应国家推行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基本要求,是适应仁和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改善仁和集镇环境卫生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举措。
(二)制定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费价格有利于促进集镇居民共同爱护公共卫生。当前广大集镇居民及商人缺乏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垃圾乱丢乱放,集镇内建筑施工垃圾沿街泼洒现象突出,严重影响到仁和集镇的形象。制定仁和集镇垃圾清运费价格,建立科学合理的垃圾清运收费制度,有利于促进人民群众树立爱护环境意识,共同维护仁和集镇的公共卫生环境,改善仁和集镇及村容村貌形象。
三、制定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费价格的依据
1.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属于《云南省定价目录》(云发改物价〔2018〕814号)第7项规定的政府定价项目。
2.《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文件第“二、合理制定垃圾处理费标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中规定: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规定了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费、材料费、动力费、维修费、设施设备折旧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和税金等。
3.《云南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改价格〔2009〕100号)对生活垃圾处理价格改革工作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县级城市及具备条件的乡镇,原则上应在2012年底以前开征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每吨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80元,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要逐步达到补偿投资和运营成本的价格水平,每月每户不低于8元。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指出,要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四、对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成本调查监审情况
经审核,仁和集镇垃圾清运成本费用为每年1,129,928.74元,其中:垃圾车辆折旧费70,068.74元,焚烧炉折旧费58,900.00元,焚烧炉修缮维护费用6,590.00元,工具费13,450.00元,垃圾车辆燃油费105,000.00元,车辆修理费78,000.00元,车辆保险税款等36,000.00元,电费1,320.00元,人员薪酬741,600.00元,办公费19,000.00元。按每年产生垃圾量2628吨计算,每吨处理成本为429.96元。
五、初步拟定的仁和集镇垃圾清运费定价方案
根据成本调查测算结果,结合仁和集镇实际,初步拟定的生活垃圾清运费定价方案如下:
(一)机关单位及集镇居民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
1.集镇及集镇周边居民:每户每月6-10元,根据家庭人数在规定价格区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机关企事业单位:每户每月100-150元,根据单位规模在规定价格区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3.镇政府大院:每月200元;
4.学校(含幼儿园):每生每月2元,由学校、幼儿园缴纳,不能向学生另外收取;
5.医院:每户每月300-1200元,根据医院规模在规定价格区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6.村卫生室:每户每月100元;
7.烟站:每户每月200元;
8.宾馆、食馆:每户每月40-60元,根据经营面积及规模在规定价格区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9.超市:每户每月80-250元,根据经营面积及规模在规定价格区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10.小规模商铺:每月每户15-30元,根据经营面积及规模在规定价格区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集贸市场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
1.果蔬摊位:每摊每月20元;
2.除果蔬以外的其它各类固定摊位:每摊每月15元。
(三)牲畜市场垃圾清运收费标准
1.中家畜(猪、羊等):每头(只)每次1元;
2.大家畜(牛、马、驴、骡等):每头每次5元;
3.运输车辆垃圾清运费:
(1)三轮摩托车:每车每次5元。
(2)拖拉机:每车每次10元。
(3)货车:每车每次15元。
运输牲畜车辆可以按牲畜数量计收,也可按运输车辆计收,但按牲畜数量计收,则不能再重复按运输车辆计收。
(四)洗车场垃圾清运收费标准
洗车场垃圾清运费:每户每月50—100元,根据经营面积及规模在规定价格区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因建筑施工、开挖土石、装修等产生的废料、垃圾、废弃物等,当事人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者交费处理。交费处理的收费标准为每吨100元。
(六)对弱势群体实行减免费政策
对持残疾证的经营户免收垃圾清运费,孤寡老人和生活极度困难的居民户给予优惠。
六、制定出台仁和集镇垃圾清运费价格的影响分析
(一)对垃圾清运工作的影响分析。根据成本调查测算结果,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每年成本费用1,129,930.00元,按照初步拟定的定价方案测算,每年可收取垃圾清运费449,490.00 元,虽然收支还不符680,440.00元,但一方面可以补偿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成本,减轻财政压力,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清运成本,提高垃圾清运费收缴率,逐步达到收支平衡,保证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对居民的影响分析。按拟定调整的清运费价格,集镇及村委会居民每户每月6-10元,基本符合云政发〔2009〕100号文件每月每户不低于8.00元的规定,按每人每月2元计算,每人每年支付垃圾清运费24元,占2019年施甸县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11,432.00元的0.21%,占2019年施甸县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116.00元的0.08%。因此,对居民生活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反而通过垃圾处理费的缴纳还能促使大家爱护环境卫生,树立环境消费需付费的观念。
七、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并不得在收取垃圾清运费时搭车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二)要严格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的透明度;严格控制运行成本,收费收入要专项用于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不得挪作他用;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完善集镇功能,提供清洁、舒适的居住环境。
八、核定的收费标准时间
拟定的上述收费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费拟定价格及收费收入测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