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2020-1224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收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文号 | 浏览量 | 57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和集镇
生活垃圾清运费定价成本调查监审报告
根据《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制定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的请示》(仁政请〔2020〕74号),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组织成本监审人员于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依法对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成本进行了监审。现将调查测算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调查测算项目
仁和镇生活垃圾清运费定价成本。
二、成本调查测算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
(四)《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
(五)老麦乡人民政府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成本调查测算的程序
(一)提交表格。仁和镇人民政府到发改局对接关于申请核定仁和镇垃圾清运费价格后,及时提供了施甸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费定价成本测算审核相关表格,交由施甸万合村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填报。
(二)审核测算。接到《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制定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的请示》(仁政请〔2020〕74号)后,于2020年12月16日依据成本监审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按照权责发生制和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的原则,对仁和镇生活垃圾清运相关成本费用进行审核,计算出定价成本。
(三)制作报告。2020年12月17日,根据审核测算结果,制作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四、仁和镇垃圾清运基本情况
仁和镇生活垃圾主要来自清运集镇辖区内村民的生活垃圾和单位、商铺、摊位以及街子天赶集行人产生的垃圾及河道集聚的垃圾。集镇辖区内共有机关企事业单位27个,宾馆、食馆134家,超市商场4个,其他商铺150个,常年卖肉摊位78个,果蔬摊位35个,其他摊位417个,集镇居民1040户,常年产生垃圾2628吨。
仁和镇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自2016年开始,由施甸县万合村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公司现有职工31人,其中,专门负责垃圾清理服务24人。目前的垃圾清运收费标准为集镇居民每户每年60.00元,商户每户每年150.00元,摊位每户每年80.00元,企事业机关单位平均每户每年700.00元,食馆每户每年380.00元,仁和医院每年15000.00元、保场医院每年4000.00元、仁和中学每年20000.00元、幼儿园每所每年2000.00元、烟站每年2000.00元、超市场根据经营规模大小收1000.00-3000.00元不等。
五、成本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核算分摊方法
(一)成本调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成本监审核算的主要内容是与垃圾清运成本直接相关的垃圾集中设备折旧费、工具费、垃圾运输车辆运行费用、人员工资、办公费等主要成本费用以及垃圾量等与定价成本直接相关的主要指标。
(二)成本核算分摊方法
1.垃圾清运费定价总成本=清运处理设备折旧费+工具费+清运处理设备运行费+人员工资+办公费用。
2.垃圾处理清运设备折旧费=设备原值×(1-3%残值率)÷使用年限。
3.扫帚、铁铲等清洁工具费用,按2019年实际数据核定。
4.垃圾车辆燃油费,按2019年实际数据核定。
5.垃圾处理清运设备修理费,按2019年实际数据核定。
6.人员工资,按现行工资标准据实测算。
7.办公费用,按2019年实际数据核定。
六、定价成本调查测算结论
经审核,仁和集镇垃圾清运成本费用为每年1,129,928.74元,其中:垃圾车辆折旧费70,068.74元,焚烧炉折旧费58,900.00元,焚烧炉修缮维护费用6,590.00元,工具费13,450.00元,垃圾车辆燃油费105,000.00元,车辆修理费78,000.00元,车辆保险税款等36,000.00元,电费1,320.00元,人员薪酬741,600.00元,办公费19,000.00元。按每年产生垃圾量2628吨计算,每吨处理成本为429.96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本报告是根据仁和镇人民政府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成本监审的相关规定做出的。
(二)参加本次成本调查测算人员与被调查单位均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报告仅为本次制定仁和集镇生活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提供决策依据。若其他部门或工作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因核算指标、概念等不同而引起误差,本报告及其制作单位均不承担责任。
(四)应妥善保管和慎重使用本报告。由于使用不妥或者保管不善而引起的纠纷或问题,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