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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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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8-/2018-1226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 2018-12-26
文号 浏览量 277
主题词 物价
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用电价格

   近日市发改委发出通知,将学校、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立医院用电价格由0.40元/千瓦时调整为0.48元/千瓦时。其中:不满1KV价格为0.48元/千瓦时,1-10KV为0.47元/千瓦时。调整后的用电价格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