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03_G/2018-011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收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8-01-10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2016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按市发改委安排部署降低企业用电价格,切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从2015年4月至2017年9月先后4次降低企业用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从0.732元/千瓦时降至0.649元/千瓦时,每千瓦时降低0.083元,按2017年一般工商业用电量6385万度计算,每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29.96万元;大宗工业用电电度电价从0.516元/千瓦时降至0.51元/千瓦时,每千瓦时降低0.006元,按2017年大宗工业用电量21488万度计算,每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28.93万元。两项合计每年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658.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