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20250227-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收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5-02-27 |
文号 | 浏览量 | 31 |
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及《保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保发改收费〔2017〕366号)等有关规定,通过开展收费定价成本调查测算、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施甸兰都石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小型车辆:每次免费停放时间30分钟(含30分钟),30分钟以外的1小时以内(含1小时,即从停车起到90分钟以内),每车次收费10元,超过1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同一车辆在同一停车位上停车每天收费不超过30元。
(二)房车:每车每天60元。
二、相关政策
(一)对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军警车辆、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以及进入宾馆住宿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严格执行停车收费公示制度,在停车场进出口明显位置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收费标准、计费办法、优惠措施、举报投诉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停车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挖掘增加停车位,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
三、执行日期
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自2025年3月1日起公示1个月,从2025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