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20250219-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收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5-02-19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根据《保山兰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石瓢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我局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以及《保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保发改收费〔2017〕366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对施甸兰都石瓢景区停车场收费定价成本进行了调查测算。基本情况如下:
一、成本调查测算项目
施甸兰都石瓢景区停车场收费定价成本。
二、成本调查测算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
(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云价收费〔2016〕75号);
(六)《保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保发改收费〔2017〕366号);
(七)保山兰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兰都石瓢宾馆提供的资料。
三、成本调查测算的程序
(一)审核测算。2025年2月12日-2月13日,根据保山兰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兰都石瓢宾馆提供的相关情况,按照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及相关规定,对相关成本费用数据进行了审核、测算和调整,计算出定价成本,初步形成了成本调查测算报告。
(二)反馈沟通。2025年2月14日至18日,将审核测算结果及初步形成的成本调查测算报告反馈给保山兰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兰都石瓢宾馆,征求相关人员意见。
(三)制作报告。2025年2月19日,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经反复研究后正式形成施甸石瓢景区停车场收费定价成本调查测算报告。
四、施甸兰都石瓢景区停车场基本情况
施甸兰都石瓢景区建设于保山兰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兰都石瓢宾馆内。自景区建设以来,保山兰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直立足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包括:道路、泡池及分共设施投资),2022年投资82.19万元,2023年投资175.98万元,2024年投资81.83万元,三年合计投资340万元。景区内除宾馆住宿区外,可供停车位约45个。现行收费标准为小型车辆每车次10元,房车每车每天60元,2022年收取停车费12310元,2023年收取停车费12580元,2024年收取停车费11660元。
五、成本调查测算的原则及主要内容
(一)成本调查测算的原则
本次开展定价成本测算坚持“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的原则。
(二)成本调查测算的内容
本次定价成本调查测算的主要内容:一是管理人员工资;二是卫生保洁工具费;三是垃圾处理费;四是电费分摊(停车管理办公用电及提供房车用电);五是停车位、停车率等与定价成本相关的情况。
(三)成本测算的核算方法
停车服务费定价总成本=管理人员工资+卫生保洁工具费+垃圾处理费+电费分摊
单位定价成本=定价总成本÷停车位数量×停车率×365天
停车率在近3年平均数的基础上适当上调,按10%核定。
六、定价成本费用核减情况
在保山兰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兰都石瓢宾馆上报的数据基础上,按照定价成本调查监审测算的原则,共核减136,250.00元。
1.核减管理人员工资129,600.00元。核减理由,按照相关性原则,泡池安全管理2人与停车业务不直接相关,应予核减;按照合理性原则,卫生清扫、清运2人应在泡池和停车场中各分摊1人,即核减1人。
2.核减卫生保洁工具费2,650.00元。核减理由,按照合理性原则,泡池和停车场各分摊50%。
3.核减垃圾处理费4,000.00元。核减理由,按照合理性原则,泡池和停车场各分摊50%。
七、定价成本调查监审结论
经调查审核,施甸兰都石瓢景区停车场收费定价成本费用合计137,450.00元,单位定价成本为每车次83.68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本报告是根据保山兰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兰都石瓢宾馆提供的相关资料审核作出的。
(二)参加本次成本调查测算人员与保山兰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兰都石瓢宾馆均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报告仅为本次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提供决策依据。若其他部门或工作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因核算指标、概念等不同而引起误差,本报告及其制作单位均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