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20241115-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收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4-11-14 |
文号 | 浏览量 | 208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益性公墓
骨灰堂塔价格及维护管理费定价
成本调查测算报告(修定稿)
(施发改价成〔2024〕6号)
根据《施甸县民政局关于制定施甸县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价格及维护管理收费标准建议的函》(施施民政函〔2024〕5号),我局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以及《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价格及其维护管理费定价成本调查测算。现将调查测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调查测算项目
施甸县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及其维护管理费定价成本。
二、成本调查测算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
(五)《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人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
(六)《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2〕304号);
(七)施甸县民政局提供的《施甸县公益性公墓工程建筑施工图》《墓穴单价测算工程招标控制价》等相关资料。
三、成本调查监审原则
此次定价成本调查监审按照权责发生制以及“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的原则进行。
四、成本调查测算程序
(一)发出通知。2024年11月13日,收到县民政局《施甸县民政局关于制定施甸县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价格及维护管理收费标准建议的函》(施施民政函〔2024〕5号),及时发出了《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定价成本调查监审通知书》(施发改价成通〔2024〕6号)。
(二)审核测算。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及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定价原则,对县民政局提供的施甸县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塔)、维护管理费定价成本费用进行审核,初步测算出定价成本,形成初审结论。
(三)征求意见。根据初步审核测算结果,就相关成本费用调整情况征求县民政局相关人员意见。
(四)制作报告。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相关成本数据及其初审结论进行完善,形成定价成本调查监审报告。
五、全县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塔)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
目前,我县现有甸阳镇东山公益性公墓、由旺镇公益性公墓、仁和镇公益性公墓3个公益性公墓。
1.甸阳镇东山公益性公墓位于甸阳镇同邑村,是以甸阳镇居民为主,面向全县城乡居民的一个公益性公墓。规划用地面积450亩,建设墓穴62000穴,项目于2014年2月10日开工,2017年3月20日竣工,实际完成投资4583.97万元,已建成面积240亩,附属楼4幢、休闲长廊、休闲广场、机动车道、人行步道、区间道路、石碑加工区等配套功能设施。已建成墓穴13385穴,每穴占地面积1平方米,截至目前已使用11212穴(现已安葬6391穴,重大项目涉及迁坟户预定4821穴)。现行收费标准为A类每穴5100元,其中:墓穴开挖支砌费1000元、墓碑墓架成本费3500元、安装材料费150元、安装工时费250元、刻碑费均价200元;B类每穴2470元,其中:墓穴开挖支砌费1000元、墓碑墓架成本费1000元、安装材料费120元、安装工时费150元、刻碑费均价200元。收费标准不含维护管理费。
2.由旺镇公益性公墓位于由旺镇杨家村上大塘自然村,是面向由旺镇居民的一个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墓穴6000穴,项目于2014年8月,2018年12月竣工,计划投资204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839.52万元,已建成面积110亩,已建成墓穴6000穴,每穴占地面积1平方米,截至目前已使用3300穴。现行收费标准参照东山公益性公墓执行,收费标准不含维护管理费。
3.仁和镇公益性公墓位于仁和镇中和社区村民委员会新和自然村的公山(鸡刺坪),是面向仁和镇居民的一个公益性公墓。公墓规划用地面积70亩,建设墓穴10000穴,项目于2014年10月31日开工,2019年8月10日竣工,计划投资10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34万元,已建成面积40亩,已建成墓穴930穴,每穴占地面积1平方米,截至目前已使用923穴。现行收费标准参照东山公益性公墓执行,其中,对农村特困供养户、重点优抚对象丧户免收墓穴开挖支砌费;对城乡低保对象丧户,墓穴开挖支砌费减半收取。收费标准均不含维护管理费。
(二)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塔)建设情况
全县计划投资16907.23万元,建设骨灰堂(塔)92个,现已建成投入使用86个,在建2个。已投入使用的86个骨灰堂现有存放格位3.6万个(其中:单穴1.1万个、双穴2.5万个),平均每个骨灰堂(塔)有格位419个(其中:单穴127个、双穴292个)。为体现公益性,按相关政策规定骨灰堂(塔)建设成本由政府或村集体承担,仅向丧属收取维护管理费,目前未收取。
六、成本调查监审内容及核算分摊方法
(一)成本调查监审内容
本次成本调查审核的主要内容,一是公益性公墓墓穴开挖建设费、墓碑墓架成本、墓碑墓架安装、骨灰安葬工时材料费等费用以及与公益性公墓墓穴定价成本直接相关的数据;二是公益性公墓公墓、骨灰堂(塔)维护管理人员薪酬、水电费、办公费等相关的费用。
(二)成本测算分摊方法
按照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塔)定价原则,充分体现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塔)的公益性和福利本质,公益性公墓墓穴定价成本不含公墓征地费、青苗补偿费、配套设施费等政府性投资费用,墓穴定价成本只包括墓穴开挖建设费、墓碑墓架成本、刻碑费用、安装安葬的工时材料费以及管理维护等成本费用。
1.墓穴定价成本=墓穴开挖支砌建设成本+墓碑墓架成本+刻碑费+安装工时材料费
2.墓穴开挖支砌建设成本=墓穴开挖建设费+墓前挡墙建设费+平台开挖平整费+其他费用+税金(建设环节)
按相关规定,已开挖建设的墓穴按照原标准占地面积1平方米执行,新建墓穴按占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建设,经委托第三方设计,实际占地面积0.79平方米。
3.维护管理费定价成本=设施设备折旧费+管理人员工资+水电费+其他费用
根据各墓园管理服务实际情况,增减相关费用项目。
七、费用指标核减情况
1.核减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定价成本中的墓碑墓架损毁赔偿费:甸阳镇东山公益性公墓核减6.06万元,由旺镇公益性公墓核减4.545万元,仁和镇公益性公墓2.42万元。核减理由,墓碑墓架损毁赔偿费应在公墓销售环节分摊,不应计入维护管理成本分摊,按照定价成本监审合理性原则应予以核减。
2.核减骨灰堂(塔)维护管理费定价成本1.16万元。其中,核减管理人员工资0.96万元。核减理由,因目前无专人管护,多数骨灰堂只是由公益性保洁人员兼管,按月工资1800元测算过高,减按1200元测算;核减水电费0.05万元、垃圾清运等其他费用0.15万元。核减理由,根据乡镇意见,骨灰堂(塔)每年用不了1000元的水电费、2000元的其他费用,按照定价成本监审合理性原则应予以核减。
八、定价成本调查监审结论
经审核,施甸县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及维护管理费定价成本如下:
(一)公益性公墓定价成本
甸阳镇东山公益性公墓、由旺镇公益性公墓、仁和镇公益性公墓定价成本统一核定为:
1.原已开挖建设占地面积1平方米的墓穴定价成本为:
A1款(有栏板)6,640.06元,其中:墓穴开挖建设成本2,560.06元,墓碑墓架成本3,480.00元,刻碑费用200.00元,安装工时材料费400.00元。
B1款(无栏板)4,540.06元,其中:墓穴开挖建设成本2,560.06元,墓碑墓架成本1,480.00元,刻碑费用200.00元,安装工时材料费300.00元。
2.新开挖建设占地面积0.79平方米的墓穴建设成本为:
A2款(有栏板)6,232.70元,其中:墓穴开挖建设成本2,152.70元,墓碑墓架成本3,480.00元,刻碑费用200.00元,安装工时材料费400.00元。
B2款(无栏板)4,132.70元,其中:墓穴开挖建设成本2,152.70元,墓碑墓架成本1,480.00元,刻碑费用200.00元,安装工时材料费300.00元。
(二)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维护管费理定价成本
1.甸阳镇东山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定价成本
定价总成本76.41万元,单位定价成本按已安葬墓穴数计算为119.56元/冢,按建成数60%计算为95.14元/冢。其中:设施设备折旧费32.43万元、管理人员工资36.48万元、水电费2.5万元、其他费用5万元。
2.由旺镇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定价成本
定价总成本30.44万元,单位定价成本按已安葬墓穴数计算为92.24元/冢,按建成数60%计算为84.56元/冢。其中:设施设备折旧费6.00万元、管理人员工资18.24万元、水电费2.5万元、其他费用5万元。
3.仁和镇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定价成本
定价总成本20.44万元,单位定价成本221.45元/冢。其中:管理人员工资18.24万元、水电费1.2万元、其他费用1万元。
(三)骨灰堂(塔)维护管理费定价成本
全县各骨灰堂(塔)平均维护管理成本合计1.59万元,单位定价成本37.95元/格。其中:管理人员工资1.44万元、水电费0.05万元、水电设备维修费0.05万元、其他费用0.05万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本报告是根据施甸县民政局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定价成本监审相关规定做出的。
(二)参加本次成本调查监审人员与被调查监审单位均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报告仅为制定施甸县公益性公墓价格、骨灰堂(塔)价格及其维护管理费提供依据。若其他部门或工作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因核算指标、概念等不同而引起误差,本报告及其制作单位均不承担责任。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