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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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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8/20240521-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 2024-05-20
文号 浏览量 73
主题词 物价
关于兰花街木桥头临时停车场试行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施甸兰花街木桥头

临时停车场试行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改发2024300


施甸县乐成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兰花街和木桥头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请示施乐成司请〔20244)收悉。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及《保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保发改收费〔2017366号)等有关规定,通过开展收费定价成本调查测算、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施甸兰花街木桥头临时停车场试行收费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老年代步车、三轮车:每次停放30分钟内免收(含30分钟),30分钟以外,1小时(含1小时,下同)以内每车次1元,超过1小时以上的,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下同)。过夜停车3/车次。同一车辆在同一停车位上每天连续停放收费不超过5元。

(二)小型车辆、拖拉机:每次停放30分钟内免收(含30分钟),30分钟以外,1小时以内每车次3元,超过1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元。过夜停车10/车次。同一车辆在同一停车位上每天连续停放收费不超过15元。

(三)中型车辆:每次停放30分钟内免收(含30分钟),30分钟以外,1小时以内每车次5元,超过1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2元。过夜停车15/车次。同一车辆在同一停车位上每天连续停放收费不超过20元。

(四)大型车辆:每次停放30分钟内免收(含30分钟),30分钟以外,1小时以内每车次10元,超过1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过夜停车20/车次。同一车辆在同一泊位上停车每天收费不超过30元。

二、收费时段划分

天:上午08:00至晚上22:00

夜:晚上22:00至次日08:00

三、相关政策措施

1.对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军警车辆、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2.可结合实际,在规定收费标准内实行月卡、季卡、年卡等优惠措施。

3.严格执行停车收费公示制度,在停车场进出口明显位置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收费标准、计费办法、优惠措施、举报投诉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在临时停车场运行过程中,如因政府城市建设需要,政府无偿收回土地管理权,则收费权限相应自行终止。

四、执行日期

本通知规定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自实施收费之日起试行一个会计年度,试行期满再根据运行情况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

202451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