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2024052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收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文号 | 浏览量 | 73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施甸兰花街木桥头
临时停车场试行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施发改发〔2024〕300号)
施甸县乐成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兰花街和木桥头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请示》(施乐成司请〔2024〕4号)收悉。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及《保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保发改收费〔2017〕366号)等有关规定,通过开展收费定价成本调查测算、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施甸兰花街木桥头临时停车场试行收费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老年代步车、三轮车:每次停放30分钟内免收(含30分钟),30分钟以外,1小时(含1小时,下同)以内每车次1元,超过1小时以上的,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下同)。过夜停车3元/车次。同一车辆在同一停车位上每天连续停放收费不超过5元。
(二)小型车辆、拖拉机:每次停放30分钟内免收(含30分钟),30分钟以外,1小时以内每车次3元,超过1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元。过夜停车10元/车次。同一车辆在同一停车位上每天连续停放收费不超过15元。
(三)中型车辆:每次停放30分钟内免收(含30分钟),30分钟以外,1小时以内每车次5元,超过1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2元。过夜停车15元/车次。同一车辆在同一停车位上每天连续停放收费不超过20元。
(四)大型车辆:每次停放30分钟内免收(含30分钟),30分钟以外,1小时以内每车次10元,超过1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过夜停车20元/车次。同一车辆在同一泊位上停车每天收费不超过30元。
二、收费时段划分
白 天:上午08:00至晚上22:00
过 夜:晚上22:00至次日08:00
三、相关政策措施
1.对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军警车辆、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2.可结合实际,在规定收费标准内实行月卡、季卡、年卡等优惠措施。
3.严格执行停车收费公示制度,在停车场进出口明显位置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收费标准、计费办法、优惠措施、举报投诉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在临时停车场运行过程中,如因政府城市建设需要,政府无偿收回土地管理权,则收费权限相应自行终止。
四、执行日期
本通知规定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自实施收费之日起试行一个会计年度,试行期满再根据运行情况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