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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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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8/20240102-00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1-02
文号 浏览量 8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52103200101000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施甸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牵头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省、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理县级重大专项规划的立项申请,衔接市级总体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县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县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施甸县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施甸县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筹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政策草案。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移民政策的审定。

14.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负责按照省数字云南的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县数字云南建设的工作落实。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18.负责县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

2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团结一心抓项目增后劲、抓改革优结构、抓创新促转型,有力顶住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经济实现平稳运行。充分发挥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职能作用,科学研判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定期开展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合理制定目标计划,牵头起草完成了《施甸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施甸县经济稳增长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牵头组织召开了稳住经济大盘和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会议、经济稳增长百日攻坚会议等重要会议,针对经济运行的基本特点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全县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了平稳增长。2022年,预计实现生产总值110亿元、增长6%,其中:一产增长10.3%、二产增长5.9%、三产增长3.3%

2.重大项目建设扩量提速。始终把扩大投资作为促进当前和长远发展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加以谋划和推动。一是科学编制项目计划。围绕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0亿元、增长12%的目标任务,梳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136项,总投资370.58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00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03项,总投资186.83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73.86亿元,占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73.9%;续建项目33项,总投资183.75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6.14亿元,占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26.1%二是强化资金争取。2022年争取到城市排水防涝西防洪沟岔沟治理、由旺镇常村村以工代赈、高标准农田等5个项目支持,累计获得中央资金支持5220万元、省补资金1326万元、市级资金465万元。同时全力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资金争取工作。目前,已储备各类项目100个,总投资192.69亿元,计划申请资金41.99亿元。三是强化项目服务。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处级领导挂钩重大项目制度,及时推进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存在困难问题。印发《施甸县重点建设项目选址联合踏勘方案》,对拟建项目选址统一开展实地多部门联合踏勘工作。切实做好放管服工作,项目均实行网上并联审批,实现一项一码。今年以来,受理投资项目404个,其中审批类项目179个,备案类项目225个,按时办结率达100%四是强化项目督查。对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适时开展实地督查,同时积极配合省、市督查组进行项目督查,通过督查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推进速度。

3.绿色能源加快发展。施甸中光伏发电项目及接网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土地流转2105亩,累计完成投资38586万元。风吹山风电场建设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材料组件上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等前期工作,计划今年12月底开工建设。大汪塘、郭家寨、邱家寨、王家寨4个光伏电站完成项目备案、选址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预计明年3月开工建设。

4.严格依法履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的牵好头、履好职,各项工作开展有力。一是推进价格监测认定工作。依法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截止到目前,累计办理价格认定案件250件,认定金额约200万元。对重要农产品价格进行定期监测,及时上报和公布价格监测数据和市场价格动态信息,目前施甸县城主要食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秩序规范有序,粮油、肉类价格持续稳定,蔬菜、水果价格涨跌互现。药品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二是推进价格收费工作。调整酒房、由旺、太平集镇生活处理收费标准;开展公办幼儿园收费定价成本监审,酒房、由旺集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定价成本监审以及太平集镇和施甸县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定价成本监审;组织开展了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自查自纠、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以及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助力疫情防控。发放帐篷60顶,棉被98床、棉大衣75件。四是推进粮食工作。高标准完成市委粮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市级储备粮承储1500吨,县级储备粮5000吨、动态大米100吨、油菜籽280吨,并对粮油销售市场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五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全县18月份共报送双公示信息2533条,成功入库2533条,数据合规率为100%;行政许可信息报送2066条,成功入库2066条,数据合规率为100%;行政处罚信息报送467条,成功入库467条,数据合规率为100%。按时按质定期维护更新信用施甸、信用施甸公众号。推进诚信之星创建,成功创建1家诚信企业、1个诚信群体、1名诚信个人。六是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印发《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点长制及领导干部挂包走访搬迁群众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和规范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管理工作。累计建成养殖小区13个、农产品交易场所 6个。

5.干部队伍不断强化。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全员素质、规范内部管理、转变机关作风、创优发展环境。一是强化学习。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主题实践活动,到善洲林场进行体验式教学,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政府廉政会议精神等内容。二是狠抓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先后召开6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三是强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以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自检自查、临时机构摸底排查等各项工作,强化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零容忍》、《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坚守人民情怀、整治不正之风》等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切实树牢干部职工廉政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管理、督办、信访、图书资料、保密、办公自动化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综合协调办理人大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提案及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务、工青妇、政法、宣传、老干、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日常外事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做好有关法制建设。

2.国民经济综合股。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检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调节经济运行,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牵头研究全县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县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负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纲要以及纲要的年度运行监测评估、中期评估、终期评估。编制全县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规划及专项规划。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参与安排重大项目。负责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政策与规划衔接和协调。负责县级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与县级规划纲要的统筹衔接,承担新型城镇化办公室职责、特色小镇办公室、美丽县城建设办公室职责。组织编制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制定经济技术合作、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施甸县参与经济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提出有关引导性资金的使用建议。

3.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股。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综合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示范项目,申报和协调实施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协调实施县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计划;组织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产学研联合,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制定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负责节能综合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城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项目,资源节约、循环经济项目申报、资金争取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发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4.固定资产投资股。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负责安排县级机关、城市基础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参与金融合作项目的组织、筛选工作,参与投资项目融资方案的拟订。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研究制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协助招商引资工作,跟踪检查有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研究提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有关政策建议,统筹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审批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国家、省、市管理权限内的县级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牵头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政策措施,承担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协调服务工作。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教育、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管理,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状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相关工作。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协调落实。拟订地方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现代物流业重大建设项目。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策划包装,建立完善全县重大项目储备库。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参与指导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前期工作项目计划并安排下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参与审批和审查重点前期和重点在建计划项目的预可研、可研、初设等工作,负责督促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前期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参与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和省辐射中心建设的重大项目规划;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库和推进项目滚动实施机制,跟踪协调推动项目策划、争取和建设;落实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工作;承担县兴边富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协调重点项目并联并行审批、网上审批等工作,负责组织重点项目并联审批联审会议。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组织协调和统一对外工作,承担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5.农村经济股。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拟订农业农村投资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移民政策的审定。按分工承担我县生态安全相关工作。

6.地区经济股。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议。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负

责拟订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计划。负责拟订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负责牵头编制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搬迁总体规划,牵头组织实施搬迁项目,承担易地扶贫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实施,组织编制施甸县实施国家西部开发战略。承担中央和省、市支持施甸民族地区发展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西部人才开发工程,负责贫困县小规模贷款贴息和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有关工作,承担施甸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开发区建设,负责参与国际、国内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

7.价格调控监测股(价格认证中心)。负责起草涉价重要会议文件和业务综合性文件,提出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和协调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负责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8.价格和收费管理股。拟订价格管理范围、原则、办法和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指导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协调重大价格争议。研究制定县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公益服务、公用事业、经营服务、中介服务收费政策,提出收费改革方案,提出有关收费的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协调重大收费纠纷,负责收费统计工作。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按照国家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县级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规定,负责县管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培训。

9.物资储备管理建设股。拟订县级粮棉糖等重要物资储备及仓储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粮棉糖等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研究提出县级粮棉糖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县级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产销合作、监测预警、统计、应急和全县军粮供应的有关工作。承担粮棉糖等重要物资储备和有关储备统计工作。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设施功能布局、网络体系等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市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10.物资储备安全和监督检查股。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本部门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相关职责。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策,负责施甸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质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棉糖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问题。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

11. 能源股。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投资政策,全面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能源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积极完成能源投资任务目标。研究全县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有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水利、电力等能源建设的管理,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负责水电、电网、新能源开发、城市燃气的申报(转报)、审批工作,并对项目建设进行组织协调、跟踪服务、督促检查;参与审查能源项目的可研、初设(实施方案);主持或参与建设能源项目的竣工验收;做好重点项目后评价工作。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因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因本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913,967.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9,753.89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13.98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07,613.89元,下降36.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30,903.72元,下降35.67%;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76,710.17元,下降94.79%。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水库移民粮补贴、粮食风险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县粮油公司,没有通过本单位转拨,未在本单位做收入核算,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市发改委拨入专项物资储备款50,000.00元在本年度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未纳入其他收入,家属区缴纳的水电费等作为往来款核算,未纳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918,693.89元。其中:基本支出4,874,882.62元,占总支出的70.46%;项目支出2,043,811.27元,占总支出的29.5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42,202.98元,下降36.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5,388.75元,增长8.34%;项目支出减少4,317,591.73元,下降67.87%;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4名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水库移民粮补贴、粮食风险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县粮油公司,没有通过本单位转拨,未在本单位做支出核算,所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74,882.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19,319.62元,占基本支出的84.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5,563.00元,占基本支出的15.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2,043,811.2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施甸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补助项目:拨付给施甸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补助资金1,333,975.00元。方便公司运行管理,有利于拓展业务,对全县金融风险防范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效避免股份稀释带来的负面影响。(2)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拨付给云南北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92,793.25元。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治理龙洞河流域、绿水河流域岩溶面积32.93平方公里,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1880公顷,人工造林406.67公顷,封山育林1473.33公顷,农业措施棚圈建设2502平方米;水利措施排灌沟渠5.3公里,促进为生态环境可持续性发展。(3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拨付给保山市保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328,200.00元。施甸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零突破,由保山保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资运营,建成施甸县太阳湖公园、契丹古镇、青牛白马广场和善洲林场 4 个公共充电站,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平稳发展。(4)新增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补贴项目:拨付给农发行新增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补贴188,843.02元。利息补贴及时到位,确保政府公信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9,753.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相比减少3,877,903.72元,下降35.95%,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水库移民粮补贴、粮食风险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县粮油公司,没有通过本单位转拨,未在本单位做支出核算,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10,66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1%。主要用于工资发放等人员经费支出2,883,411.08元,公用经费支出627,256.00元,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差旅费等运转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0,230.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2,363.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20,99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主要用于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支出和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825,49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5%。主要用于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转拨给县粮油公司,用于储备物资保管费用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475.93元,支出决算为18,3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2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9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1.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475.93元,支出决算为18,3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2022年下乡频次减少,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038.03元,下降5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829.03元,下降4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09.00元,下降59.4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2022年下乡频次减少,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到项目施工现场开展指导、查验、督促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有关部门到施甸开展粮油库存检查、项目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6,623.00元,比上年减少291,079.37元,下降28.0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厉行节约原则,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55,843,363.75元,其中,流动资产45,339,017.72元,固定资产2,139,131.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8,365,213.6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10,011.00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3200101111



附件【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091811231321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