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04_A/2017-091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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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用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1、拟定并组织实施施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2、综合分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3、研究施甸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方案;4、研究提出施甸县固定资金投资总规模;5、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6、开展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工作;7、研究分析区域经济放城镇化发展情况;8、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2016年,我局编制人数为32人(不含暂定编制8人),行政编制28人,工勤编制4人,年末实有人数34人(行政在职29人、机关工人5人)。2016年粮食局撤销并入我局12人(行政10人、机关工人2人),本年调入5人(杨剑、张继伟、杨贵萍、马俊宇、蒋菲),调出人员6人(张金明、兰斌华、杨嘉成、田振国、段惠仙、李俊杰),退休2人(杨丽、杨有武)。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我局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544.20万元,比上年度139.32万元增加404.88万元。2016年我局收入9223.09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度714.08万元增加8509.01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基建拨款8093.80万元、粮食局撤销并入我局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年初预算安排544.20万元,比上年度139.32万元增加404.88元,主要是粮食局撤销并入我局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等。本年支出9573.09万元,比上年度1024万元增加8549.0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基建拨款8093.80万元、粮食局撤销并入我局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我局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9223.09万元,上年结余3500万元,经与财政局各科室核对无误。支出合计9573.09万元,本年度无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2016年支出43.30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3万元、公务接待费29.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3.33万元增支19.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6.58万元(因公出国费6.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4万元、公务接待费58.88万元)减少43.2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大瑞铁路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等工作开展及检查,各州市发改部门到善洲林场学习,车辆修理人工费用增加以及物价上涨因素导致招待费用、车辆费用相应增加。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无购置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无因公出国(境)人次。公务接待450批次、4920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资产负债简表”中其他应收款:4817.59万元(应列未列支出250.80万元、财政局综合科往来额度272.19万元、预缴财政局社保科四大山风电场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保金55.98万元、太平财政所大瑞铁路征地补偿资金857万元、预付云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十三五规划编制费10万元、预付保山宏筑设计公司乌邑片区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10万元、粮食局应列未列支出水库移民差价164.83万元、粮食局移交新增粮食财务挂账、陈化粮价差亏损挂账、保护价价差挂账3196.79万元);应收账款222万元(大瑞铁路征地补偿债券置换资金);其他应付款:2097.82万元(财政授权支付往来额度6.32万元、县级领导挂钩重大项目风险抵押金40.50万元、云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0.3万元、应列未列支出250.8万元、天源供水公司47万元、大瑞铁路征地补偿资金943.25万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10万元、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经费20万元、工会经费1.87万元、云南省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拨入被征地农民社保金70.92万元、三峡新能源公司拨入被征地农民社保金55.98万元、甸阳建筑公司厨房翻修工程质保金0.95万元、保山康静厨房设备公司炊具设备质保金0.24万元、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质保金458.71万元、工业经济考核奖1.97万元、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经费2.64万元、永福粮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11万元、粮食局应列未列支出水库移民差价164.83万元、科学储粮费用18.43万元);长期应付款3436.32万元(大瑞铁路征地补偿债券置换资金222万元、粮食局移交新增粮食财务挂账、陈化粮价差亏损挂账、保护价价差挂账3214.3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1、拟定并组织实施施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2、综合分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3、研究施甸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方案;4、研究提出施甸县固定资金投资总规模;5、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6、开展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工作;7、研究分析区域经济放城镇化发展情况;8、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等。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环境趋紧、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等严峻形势,我局在市发改委的关心帮助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思路和“十三五”规划及今年确定的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抢抓机遇、沉着应对、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开拓创新,一以贯之地围绕“六大战略”、细化“四化五加强”工作措施,竭力推进发改工作的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展和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注重统筹协调,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始终坚持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金钥匙”,在困难中突破、在逆境中争先,努力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一是科学编制计划草案。科学编制完成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起草完成了《施甸县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草案》、《施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施甸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正在编制起草中。二是加强经济运行分析。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注重统筹兼顾,在重大战略布局、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决策部署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县情,及时动态地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与发展趋势进行跟踪监测,牵头完成了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针对经济运行的基本特点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全县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了两位数以上增长,且增速位居全市前列,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全县预计全年完成生产总值56亿元,增长12%,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亿元,增长6.5%,第二产业增加值15.6亿元,增长14%,第三产业增加值24.4亿元,增长15%。
2、聚焦项目建设,投资拉动作用明显
始终把扩大投资作为促进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加以谋划和推动,以“抓项目、强基础、保增长、促和谐”为主线,努力释放有效需求。全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增长60%以上,完成103亿元。一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以打造水墨施甸,强化生态建设为切入点,根据国家投资导向和施甸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一带一路”规划,超前谋划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国家投资导向及相关政策,结合施甸的发展需要,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无中生有”的发散性思维,创新发展,通过不断的收集整理,去虚求实,反复修正,上下对接,牵头编制了施甸县三年滚动投资计划、专项建设基金三年滚动项目库、“五网”基础设施项目库。二是全力服务项目建设。全力服务好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等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已取得可研批复,已完成勘察设计编制工作,预计年内能开工建设;全力配合好中铁十八局、十二局做好大瑞铁路施甸段项目建设,共征收土地845.78亩,兑付征地资金1396.26万元;合力推进通用机场建设项目选址报告编制工作,目前,选址报告初稿已完成;精心组织、重点谋划,圆满完成了2016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第一批、第二批省级基金申报工作。扎实抓好新能源建设,完成投资4.6亿元,四大山风电场24台风机全部并网发电,累计发电量4100万千瓦时,年内完成投资3.3亿元;以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为主的电网建设突飞猛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预计完成投资1.17亿元,农村户表改造率达到100%。施甸城镇天然气建成,城镇天然气利用完成投资4500万元,建成主管线31公里,CNG配气站1座。施甸县2016年市级“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责任目标为46.7亿元,全年预计完成40亿元;施甸县2016年“五网”计划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4.58亿元,全年预计完成13亿元;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年度计划投资8亿元,全年预计完成6亿元。三是合力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新增投资安排的方向和重点,多次向上汇报衔接,资金争取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争取到上级各类资金4.7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3.92亿元。
3、高度关注民生,物价监管调控不断加强
始终坚持“以调控稳价格、以监管惠民生、以服务促发展”的价格监管工作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一系列价格调控政策措施,关注民生,不断强化价费监管,努力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价格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先后放开了烤烟、糖料蔗、药品价格以及房地产价格评估费、民办教育(幼儿园)收费等一批价格和收费,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向住建、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物业服务收费、道路客运票价及城市出租车、公交车票价等一批定价事项,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二是稳慎出台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不断规范政府定价行为,通过开展定价成本调查监审,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制定了部分乡镇供排水价格、集镇垃圾清运价格、殡葬服务收费标准以及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三是深入开展降费减负工作。建立了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权限在国家和省两级的规定,未越权设立出台过收费项目;公布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车辆营运证工本费两项收费,对防雷技术服务费等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降低20%执行,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30%执行。每年可减轻全县企业和群众负担30余万元。四是价格监测服务分析有序开展。共对24个规格品种的食品、11个规格品种的建材市场价格进行监测。累计为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价格认定(认证)235件,认定标的额492.76万元。五是不断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价格检查42件(次),立案查处2件,实施经济制裁4696元,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11件。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认真组织开展市场巡查,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4、加强粮食管理,粮食经济稳定发展
积极配合食品安全部门,做好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区域总量平衡,保障粮油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完成军粮、民政救灾救济、水库移民粮、抗旱救灾粮、地震救灾粮等粮食的供应。加强储备粮油的管理和适时轮换,开展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抓好粮油食品安全工作。与粮食企业签订粮油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粮食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监管。积极做好粮油食品安全方面的引导、宣传。扎实抓好政策性用粮收购工作。认真做好储备粮油抽样检验工作,确保储备粮质量。深入各粮站粮点进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巡查工作。积极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实施永福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由保山市景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垫资代建,年内预计完成投资2549万元。
5、严格依法履职,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切实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牵头起草了《施甸县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2016年一季度全县投资、工业、消费、外贸平稳增长的实施意见》、《施甸县2016年度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和《施甸县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实施意见》及“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个方面的实施方案,为全县稳增长开好局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夯实基础。二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强力推进。施甸县2016年度计划实施28个安置点,共搬迁人口4260户17040人(建档立卡户3749户15535人)。目前,已启动实施集中安置点25个,开工建房1440户5760人,其中:建档立卡776户2943人。分散安置点3个,开工建房20户79人(其中建档立卡17户62人)。25个安置点累计完成投资45625.4万元。三是公务用车改革加快推进。牵头对全县参改车辆及13个乡镇至村委会驻地的公路的路况、里程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数据收集,已全面完成全县公车改革工作。四是“园中园”建设启动实施。园区主干道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征地680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取得市发改委项目建议书批复,土地、林地、水保、环评等前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年内入驻2户企业的目标,深圳市迈思科电子有限公司和香港鼎泰新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入驻,预计总投资8.3亿元,目前正在进行厂房装修,已完成部分机械设备安装。
6、加强自身建设,组织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以开展“两学一做”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加强行风政风建设,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不断提高发展改革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提升工作效能。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以“两学一做”“挂包帮、转走访”等活动为载体,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自觉维护党的形象,深入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领导干部蹲点”、“部门联村入户”等活动。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干部先锋作用。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为目标,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继承发扬“老黄牛精神、蜡烛精神、钉子精神”,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重点、作风、工作方式明显转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切实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体系,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遵守《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工作、生活中,没有出现过有悖于《廉政准则》的行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积极为基层单位和项目业主排优解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逐步树立了发改部门作为政府重要综合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编制人数为32人(不含暂定编制8人),行政编制28人,工勤编制4人,年末实有人数34人(行政在职29人、机关工人5人)。2016年粮食局撤销并入我局12人(行政10人、机关工人2人),本年调入5人(杨剑、张继伟、杨贵萍、马俊宇、蒋菲),调出人员6人(张金明、兰斌华、杨嘉成、田振国、段惠仙、李俊杰),退休2人(杨丽、杨有武)。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922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23.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度714.08万元增加8509.01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基建拨款8093.80万元、粮食局撤销并入我局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957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29万元,占总支出的11.80%;项目支出8443.80万元,占总支出的88.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度1024万元增加8549.0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基建拨款8093.80万元、粮食局撤销并入我局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发展改革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7.78万元,比上年支出数271.4万元增支6.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大瑞铁路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等工作开展。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1.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发展改革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73.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度1024万元增加8549.0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基建拨款8093.80万元、粮食局撤销并入我局人员增加及政策性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7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5.64万元,比上年增111.83%,商品和服务支出258.85万元,比上年减15.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5.87万元,比上年增102.18%;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33万元,支出决算为43.30万元,完成预算的185.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83万元,完成预算的112.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47万元,完成预算的267.9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23.33万元增支19.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6.58万元(因公出国费6.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4万元、公务接待费58.88万元)减少43.2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大瑞铁路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等工作开展及检查,各州市发改部门到善洲林场学习,车辆修理人工费用增加以及物价上涨因素导致招待费用、车辆费用相应增加。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无购置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无因公出国(境)人次。公务接待450批次、4920人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3.28万元,减少4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16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71万元,减少35.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41万元,减少49.9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3万元,占31.94%;公务接待费支出29.47万元,占68.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8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大瑞铁路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等工作开展及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石漠化综合治理、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大瑞铁路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等工作开展及检查,各州市发改部门到善洲林场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78万元,比上年支出数271.40万元增支6.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大瑞铁路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等工作开展。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采购厨房炊具设备、办公室自动化设备各一批、采购预算10.6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0.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万元、其他资金8.08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未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