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2023020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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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施甸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牵头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省、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理县级重大专项规划的立项申请,衔接市级总体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县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县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施甸县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施甸县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筹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和省、市分配的及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政策草案。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移民政策的审定。
14.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负责按照省“数字云南”的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县“数字云南”建设的工作落实。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18.负责县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
2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下设11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股、地区经济股、价格调控监测股(价格认证中心)、价格和收费管理股、物资储备管理建设股、物资储备安全和监督检查股、能源股。行政编制 28 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 2 名:局长兼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1 名,副局长兼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1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3 名:副局长 3 名。事业编制4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团结一心抓项目增后劲、抓改革优结构、抓创新促转型,有力顶住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2023年各项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实经济运行。进一步加大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制定经济运行重点指标任务方案、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方案,定期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和固定资产投资分析,密切关注经济环境变化的趋势,切实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测、分析和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的采取措施,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有效性。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重大产业发展、重要商品价格、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突出矛盾,密切跟踪,加强调查调研,及时为县委、政府提出有决策性的意见建议。
(二)抓实项目管理。一是抓实项目储备。认真研究和把握政策导向,加强对上级文件、政策的学习,特别是加强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的学习,围绕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指南、专项债券投向和县情发展等方面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衔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投入力度,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和效益,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市项目库,围绕目前谋划储备的施甸县中央预算内资金储备申报项目清单、专项债券储备清单,强化汇报对接,积极争取上级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债以及对接融资工作。二是抓实项目开工。针对新开工项目逐项分析,努力克服制约项目推进问题,推进新开工项目如期开工,同时做好新开工项目入库工作,做到开工一个、入库一个。三是压实项目推进责任。落实领导挂钩重大项目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适时召开项目建设协调推进会,加强对项目前期、项目推进、项目验收等环节的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加快推进全域土地提质改造、国家储备林等项目进度,尽快竣工投入使用。
(三)抓实能源项目建设。统筹推进新能源项目要素保障,压实项目推进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目标,适时召开项目协调推进会,逐个逐项逐环节研究,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难题一个难题攻克,完成施甸中光伏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工作,加快推进风吹山风电场建设进度,确保全容量并网,积极推进列入《云南省2022年新能源建设方案》的4个能源项目建设,计划全年完成投资8亿元。
(四)抓实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一是抓好粮食安全工作。持续巩固粮食巡察整改成果,围绕确保粮食安全工作目标,认真抓好粮食的收购工作,完成政策性粮食的收购任务,确保全县粮食安全。加强储备粮油管理,结合实际适时轮换,认真抓好粮食市场管理、粮食价格监测、粮食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二是抓好以工代赈项目。抓好由旺镇常村村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强化汇报对接,争取仁和镇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获上级支持。三是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积极探索集中安置点管理方式和方法,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易迁群众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做好安置区建设管理情况以及后续扶持项目推进情况督促检查,加大力度继续向上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四是抓好价费工作。密切关注粮食、蔬菜等价格变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迅速查明,及时汇报,继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开展太平集镇及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合理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五是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督促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数据标准填报“双公示”信息,力争全面归集共享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七日内信息填报及时率达到100%。
(五)抓实发改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抓好党建引领,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互相促进。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主题实践活动,做好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以学促工作用,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凝聚共识、指导发展,努力营造廉洁干事的氛围。二是严守组织纪律,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落实各项规定制度,以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考核为目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责任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是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干部业务工作能力,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所属单位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381,09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81,098.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539,157.03元,下降50.89%。主要原因是由于粮食风险基金和水库移民粮补贴拨款方式变更,直接由县财政局拨付到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不再通过我单位拨付,水库移民粮预算减少3,761,403.01元,粮食风险基金预算减少9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381,098.00元,其中:本年收入4,381,098.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81,09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539,157.03元,下降50.89%。主要原因是由于粮食风险基金和水库移民粮补贴拨款方式变更,直接由县财政局拨付到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不再通过我单位拨付,水库移民粮预算减少3,761,403.01元,粮食风险基金预算减少9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381,098.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381,098.00元元,其中:基本支出 4,381,09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1,089.00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单位设立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增加事业人员4名,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39,157.03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由于粮食风险基金和水库移民粮补贴拨款方式变更,直接由县财政局拨付到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不再通过我单位拨付,水库移民粮预算减少3,761,403.01元,粮食风险基金预算减少9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10401行政运行支出3,682,287.00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差旅费等运转开支;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老干部因病护理费用;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9,366.00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2080801 死亡抚恤支出54,408.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发放;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58,54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缴纳支出;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22,341.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缴纳支出;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15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032.00元,较上年减少12,443.93元,下降26.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去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7,819元,增长358.5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85人次。
增加原因是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加重,项目谋划包装、项目验收、项目督查等业务增加,粮食库存检查次数增加,相应的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32.00元,较上年减少20,262.93元,下降45.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32.00元,较上年减少20,262.93元,下降45.7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下乡次数减少,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人数同比下降,而且2022年预估其他收入纳入年初预算,2023年未纳入,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55,843,363.75元,其中,流动资产45,339,017.72元,固定资产2,139,13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8,365,213.6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10,011.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2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6,259.11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2103200100111